最近,江苏苏州的一个劳动纠纷案子让很多人关注。事情是这样的,何某在苏州一家模具公司干活,每个月拿9500元工资。后来他体检的时候查出肝功能不太好,公司就觉得他可能有传染性疾病,直接把他从原来的线切割岗位调到了办公室,还不让他上班,让他休病假。而且在休病假期间,公司只按苏州市最低标准的80%发工资,每个月只有1824元,比他原来的工资少了一大截。何某后来去复查了好几次,结果都是正常的,根本就没什么传染风险。他觉得公司这么做是歧视他,侵犯了他的平等就业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所以何某就把公司告了,要求公司赔偿他这段时间少发的工资差额还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觉得,公司不能因为一次体检结果就随便给人调岗降薪。何某复查正常了还坚持原来的安排肯定是不对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公司不能因为身体状况跟工作没什么关系就随便对人家差别对待。最后法院认定这个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判了它要给何某9560.74元的工资差额和29217.4元的经济补偿金加起来差不多3.9万元。 法官还说了句大实话:想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就得守规矩。不管是调岗还是降薪都得有理由有依据,还得跟人家商量好才行。光凭自己的疑虑就去折腾人既不合法也不人道。这次判决就是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个醒:别拿没经过验证的健康担心去随便惩罚员工。现在的劳动者越来越懂得保护自己了,平等就业权是大事儿。大家都要努力营造一个尊重劳动、依法做事的好风气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