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后,通河县松花江段进入持续低温期,江面全面封冻。
宽阔冰面在满足通行、生产运输以及冰钓、滑冰等休闲需求的同时,也使“看似坚实、实则暗藏风险”的冬季江上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薄冰、暗流冲刷形成的空洞、旧网口周边裂缝以及昼夜温差导致的冰层强度变化,均可能引发人员落水、车辆陷冰等事故,风险具有突发性和连锁性。
从问题看,冬季江上安全的核心矛盾在于活动需求旺、风险识别弱与管理边界模糊并存。
一方面,封冻期冰面成为群众近距离接触自然、开展娱乐活动的“新空间”,人流活动点位呈分散化、自发化特征;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冰层承载力变化缺乏直观认识,容易凭经验判断“能走就安全”,对发白冰面、裂缝边缘等危险信号警惕不足。
同时,冰面广、岸线长、出入口多,传统治理方式若仅停留在岸上提示,容易出现“看得见管不住、管得住跑得散”的治理难题。
从原因看,风险上升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叠加。
自然层面,松花江水文条件复杂,局部暗流、回水湾、出水口等区域更易形成“薄冰带”;风雪覆盖还会遮蔽裂纹,降低辨识度。
社会层面,冰上活动具有即时性和从众性,看到有人冰钓、滑冰便容易跟随进入;部分自发形成的活动区域缺少规范引导和安全边界,出现儿童嬉戏、多人聚集等场景时,一旦发生险情救援难度增大。
此外,冬季昼短夜长,清晨、傍晚等时段可视条件差,进一步放大风险。
从影响看,冬季江上安全不仅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公共秩序与应急处置成本。
若发生落水或车辆陷冰事件,救援往往受低温、冰面承载力不稳定等制约,处置时间长、危险系数高,容易引发次生风险。
对地方而言,安全事件一旦发生,既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也会带来公共资源投入增加,对冬季文旅与民生服务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把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是降低事故概率与损失的关键路径。
针对上述情况,通河县公安局将警务触角延伸至冰面,围绕“重点部位盯守、重点时段覆盖、重点人群提示”完善防控措施。
基层派出所巡逻力量每日坚持沿江巡查,动态掌握冰面人流变化,对传统渡口、通行便道、冰钓集中区、滑冰活动区等点位实施高频次巡逻,做到“发现一处、提醒一处、规范一处”。
同时,联合治安力量与群防群治队伍,形成岸上巡查、冰面劝导、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隐患的及时性和处置的有效性。
在隐患排查方面,公安机关将日常巡逻与风险研判结合,对疑似薄冰区域、裂缝多发点、旧网口等易险地带重点关注,通过现场观察、走访渔民和沿江群众等方式获取线索,及时开展安全提醒和必要的现场劝离。
对自发形成的活动区域,侧重“边界提示+秩序维护”,引导群众远离发白冰面、裂缝区域,避免在危险地段聚集。
对携带儿童参与冰上活动的家庭,强化现场劝导与风险告知,压实监护责任。
在宣传引导方面,通河县公安局把“口头提醒”与“现场宣讲”作为重要抓手,利用扩音设备、流动巡逻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冬季冰面安全常识,提示冰层变化规律和常见危险信号,倡导不在未知冰情区域行走、不在薄冰处停留、不携带大载重物品进入冰面等基本原则。
通过反复、近距离、场景化的提醒,让安全理念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遵守”,提升群众自我防护能力。
从前景看,随着冬季进入深寒期,冰面活动可能进一步增多,安全风险仍将呈阶段性波动。
下一步,江上安全治理需要在“常态化巡逻+精准化预警+社会化参与”上持续发力:一是根据气温变化和人流规律动态调整巡逻频次与路线,确保重点时段有人管、重点区域有人看;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推动风险点位提示更具针对性;三是鼓励沿江群众、渔民等发挥熟悉地形与冰情的优势,形成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劝导守护的社会共治格局。
通过制度化、协同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冬季江上安全的整体韧性。
冰面上的守护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警民融合。
通河县公安局将警务工作延伸至冰面,不仅体现了对季节性安全风险的科学认识,更反映了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创新警务模式的主动担当。
当警察的脚步踏上冰面,当安全的理念传递到每一位群众心中,冬季江面的风险就已经被有效控制在萌芽阶段。
这启示我们,真正的安全保障源于预防在先、警惕在心、服务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