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是江苏最大的特色和重要的资源优势。
长江横穿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全域2000多条河流纵横交织,水域面积占比达16.9%,居全国之首。
在这样的水资源禀赋下,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从"费"到"税"的转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
改革初期,信息"碎片化"成为最大的难题。
税务部门掌握的登记信息、水利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企业实际申报数据等关键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如同散落的拼图,难以拼出完整的税源全貌。
这种状况不仅降低了征管效率,还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
为确保改革试点任务接得住、接得稳,江苏省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
税务、财政、水利、住建等五部门联合开展摸底调研,建立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清册,做到"税源清、底数明"。
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定期开展数据交换,累计交换取水许可证、水资源税税源信息等数据36万余项,实现取用水信息线上共享全覆盖。
这一系列举措有效破解了信息分散的难题,为改革的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在具体征管过程中,税务部门主动适应企业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
对于跨多个县区设置取水口的大型企业,税务部门及时进行政策讲解和流程演示,帮助企业理解申报、开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使原本看似复杂的程序变得清晰易行。
这种贴心的服务方式,既提高了纳税人的遵从度,也提升了改革的认可度。
差别税额是此次改革的显著特点,也是激发节水动力的重要杠杆。
改革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
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以及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形成倒逼机制,促使相关行业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
同时,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纳税人实行减征政策,形成正向激励。
2025年3月31日,江苏省水利厅、财政厅、税务局、住建厅联合公布2024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工业企业名单,全省72家企业上榜。
这些企业可享受2025年度水资源税减征20%的优惠政策。
截至去年底,72家企业共减免水资源税1501.21万元。
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先进企业通过该优惠政策,全年减免税费超12万元,"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了企业的节水积极性。
为精准落实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在申报期前就在系统内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标识维护,以精细化服务推动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精准直达、高效落地。
同时,税务部门为企业量身打造水资源税"一户式"征管档案,建立重点取水口"一证一档"信息,强化水资源税管理,提高制度刚性约束。
改革实施以来的数据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成效。
全省水资源税累计入库24.49亿元,2025年同比水资源费增长28%。
在基本没有增加终端正常生活生产用水负担的同时,企业节水用水意识逐步增强,用水结构不断优化。
这表明改革既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又推动了水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
从行政性收费到规范性税收的转变,标志着我国水资源管理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江苏实践表明,以经济杠杆调节用水行为,既能保障国家水安全战略实施,又可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这项改革对于落实"双碳"目标、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其经验将为全国税制改革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