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老拿“没执法权”当借口

哎,你听说没?今年最不要脸的事儿就是物业老拿“没执法权”当借口。你看那个安徽霍山的商铺业主,在自己楼下挖了个三百平米的大“地宫”,楼上三十二户人家的命都悬着。出事后物业就是一句“我们没执法权,没法管”,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话术真的是太油腻了,简直是当代社区治理里最不要脸的遮羞布。它完全把什么叫“责任面前打太极”给诠释了一遍。说白了,这根本不是权限问题,是良心和责任全烂了。他们把“无执法权”当成了不闻不问的万能挡箭牌。我看了一下霍山县住建局今年2月发的文,白纸黑字都写着物业对违规装修有巡查、制止、上报的责任。结果呢?出事小区里有业主装修初期就说动静大,物业看了一眼就说是正常装修。这叫什么巡查?这分明就是走过场。更搞笑的是装修保证金的事儿,那三千块保证金保的是什么?就是保物业说一声“我已告知”,出事后他们能说“我们提醒过了”。结果呢?挖“地宫”的回填加固费现在估计八十万起步。三千块对八十万,四百倍的差距。 所以你看整个防御链条在第一环就断了。装修申报就是个过场;巡查检查就是走走过场;出了问题就甩锅“没权管”。这一套流程下来全是形式主义。物业的核心KPI早就从“风险管理”变成了“风险规避”,就是别在我任上出事就行。 很多人觉得物业就是收收垃圾看看门,能有多大权?错了!他们不是没权,是主动放弃了“劝阻权”和“吹哨权”。 业主违法装修这种事儿,太常见了。监管的神经末梢就是这些每天在小区转悠的保安和管家。如果这些人都麻木不仁甚至装死不作为,再严厉的法规也是废纸一张。 现在霍山开始整治了重点查物业的巡查台账。说实话光查台账没屁用。 得让“无执法权”这块遮羞布彻底失效才行啊。物业公司的责任必须和收费、评级甚至生存直接挂钩才行。 别再让这种系统性失职的事情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