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筹办“三八”活动,该怎么花那点经费?首先得把账算清楚。只要是女职工委员会带头张罗的,就算是工会的自家事儿,这笔钱自然得从工会账上出。要是变成单位里的妇女组织搞活动,那就是单位行政的工作,一分钱都不能用工会的账户报。这种说法的依据是《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除了搞清谁掏钱,还得看看能不能发慰问品。“三八”妇女节虽然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有些人习惯了这时候发点东西。按照规定,只有在元旦、春节这些法定节假日才能发慰问品,每人每年花在这上面的钱不得超过2200元,要是多花了财务部门肯定不会给报。 要是搞个文体比赛想发奖品,这事儿也得守规矩。先看奖励人数,不能超过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再看奖金数额,个人单项奖不能超过500元,一年里这种活动一般不超过两次;团体奖每个人最高能领300元。如果没设具体奖项,就发点纪念品意思意思,平均下来每人别超过100元。 最后是关于纪律的问题。《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给基层工会立了八条规矩,哪条都不能踩雷。不准用工会经费买购物卡、电子礼品卡这些东西;不准随便发津贴补贴;不准请客送礼;不准借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不准把工会账户并到行政账上去;不准截留挪用经费;不准拿钱去搞非法集资或提供担保;也不能报那些跟工会业务没关系的账。如果违反了任何一条,不光是那笔钱要被要回去,相关的责任人还得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