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出生的中国女青年王某甲和一名“00后”男实习生范某曾是恋爱关系,交往期间范某没有稳定收入。王某甲通过转账、买摩托车、送苹果品牌电子设备等方式,在对方身上花了超过9万元。2024年11月两人分手,范某写了一张欠条,承诺分期偿还8.9万元,结果只还了1500元就不再给钱了。王某甲把范某告上了法院。庭审时,范某说欠条是受胁迫写的,而且恋爱时两人都有花钱,金额差不多,这些钱应该算他的赠与。 法院审理后认定,这张欠条是双方分手后达成的一致意见,不违法也有效,双方的关系要按民间借贷处理。因为范某没拿出证据证明是被逼着写的欠条,法院不认可他的说法。关于钱的性质,一般小额或有特殊意义的转账算赠与,交出去了就不能要回来。但数额大或有特定目的的就不一样了。这次王某甲和范某通过欠条把钱的来往变成了借款合同,有了法律效力。范某没按承诺还钱构成违约。 两级法院都判王某甲胜诉,让范某把剩下的8.75万元本金和利息还回来,诉讼费也由他承担。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只要双方在分手后写好了协议,法律就认这个账。亲密关系里大额给钱要留个心眼儿,白纸黑字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