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起公布了一批案例,专门讲怎么管那种老靠索赔混饭吃的人。这事儿也意味着咱们的执法部门跟司法机关终于开始一起琢磨怎么规范市场行为了。这几年消费者维权的路子宽了,也确实挺好,可偏偏有这么些人把“退一赔三”、“退一赔十”这些法律条文当成了发财的工具,成天在超市买那些所谓的“问题食品”,再去找商家要钱。更过分的是,有的人还会故意往菜里扔东西或者伪造质量问题去骗钱。这其实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维权,反而把市场弄得乱糟糟的,还占了不少行政和司法的资源。 这次发的案子有民事的也有刑事的,这说明司法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都在琢磨着怎么区分对待、精准打击。民事案子里,法院总是盯着“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这一条,凡是为了赚钱而搞的大规模索赔都不支持。比如石某在几家乡村超市买过期食品去要钱这事儿,法院就只按他平时买东西的常理给他赔点钱。这么做既敲打了商家得守规矩,又不让人拿索赔当生意来做。 在刑事案件那边,公布的那些事儿直接戳穿了那些想靠欺诈、敲诈捞钱的把戏。比如有人在餐厅的饭菜里放异物吓唬商家拿钱,或者在包装上造假去退款。司法机关把这些行为都定为敲诈勒索或者诈骗,一定要抓人判刑。这就是说,对于这种歪门邪道的维权,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 三部门一块儿发这些案例,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怎么区分维权和违法。一边要保护真的消费者拿到应有的赔偿;另一边坚决不让那些打着维权旗号赚钱的人得逞。这种“两边都保”的立场能让大家看清楚界限,慢慢把市场风气给理顺了。这就是咱们现在搞法治营商环境的一个实际行动,也是在回答社会上的担心。通过法律和执法部门一起动手,咱们正慢慢弄出一套既能让人依法维权又能管住那些乱来的人的规矩体系。以后法律标准越来越清楚了,大家配合得也越来越好了,市场肯定会变得更好,消费者和经营者也能一起赚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