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生态地位举足轻重。
然而,近期查处的一起违规穿越案件表明,仍有部分户外爱好者和组织者对生态保护法规认识不足,甚至故意违反相关规定。
据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通报,违法人员姚某辉以网名"盖文"在微信平台组织他人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开展穿越活动,每人收费899元。
今年11月中旬,姚某辉带队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使用老虎钳剪断隔离铁丝网,强行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
穿越过程中,参与人员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野外用火,进行烧水做饭等活动。
随后,两名参与人员因体力不支与领队失联,自行下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姚某辉还存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前户外活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方面,部分组织者为获取经济利益,组织他人违规进入保护区,将商业利益置于生态保护之上。
另一方面,参与者对秦岭保护的法律规定认识不足,盲目跟风参加违规活动,缺乏对生态环保的敬畏心。
同时,隔离设施被人为破坏,也反映出保护区管理工作仍需加强。
违规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从生态层面看,大量人员进入保护区,必然对脆弱的高山生态系统造成破坏,野外用火更是直接威胁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可能引发重大生态灾难。
从法律层面看,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从安全层面看,山区地形复杂、气候多变,违规穿越极易导致人员走失、意外伤亡等严重后果。
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处理。
两名违规穿越人员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警告;组织者姚某辉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行政拘留3日。
虽然处罚已经下达,但这起案件的教训值得深思。
秦岭生态保护是国家战略,不是可以商量的事项。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完善秦岭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这些规定的出台都是基于对秦岭生态价值的科学认识。
户外爱好者和组织者必须认识到,个人的探险欲望和商业利益都不能凌驾于国家生态保护政策之上。
对于广大户外爱好者,应当选择合法、安全的户外活动路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秦岭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对于户外活动组织者,更要承担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铤而走险。
对于保护区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及时修复被破坏的隔离设施,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了解秦岭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户外活动安全教育中,应将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作为重要内容,引导人们树立文明户外、合规出行的理念。
秦岭违穿越案件犹如一面镜子,照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短板。
当"驴友"的探险精神与生态红线相遇,必须清醒认识到:真正的户外精神在于对自然的敬畏而非征服。
唯有将环保意识内化为行动自觉,方能在绿水青山间留下文明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