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狗啊猫啊的也到处都是,这类纠纷也越来越多,最近广东省阳西县法院就判了这么一起案子,把责任认定得很清楚。事情发生在2025年3月,阳西县有个叫白某的人骑电动自行车路过一个公寓门口,公寓里有只狗突然冲出来一直乱叫。这只狗离白某大概还有1米远的时候,把白某吓得摔了一跤,右腿小腿骨折了。事后白某把那个公寓的经营者还有养狗的车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之类的损失总共6万多块钱。法院查清楚后发现,车某作为狗主人,没有给狗拴绳子或者圈养起来。虽然狗没碰到白某身上,但一直叫唤又在旁边逼近,让白某心里慌了神开车不稳才摔的。这就是法律上说的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养狗人或者管理人如果没管好自己的宠物把别人弄伤了就得负责。车某没证据证明白某是故意或者有大过失才导致这次事故的,所以责任全得他担着。法院最后判车某给白某赔了4万多块钱。主审法官说,“没碰着”不一定就没事。如果宠物的行为让人害怕躲不开才受伤的,不管碰没碰到人都得赔。这案子也给大家提个醒:养宠物的得把绳子拴好、嘴套戴上、活动范围管住点,不能光等着出事了再去补救。文明养宠物不光是为了自己有面子,也是为了公共安全着想。阳西县这次判案算是给这类“没接触式”的纠纷定了个规矩,以后养狗人可得长点心眼了。大家以后看到这种情况也能明白该找谁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