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日晚,景德镇市昌江大道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
被告人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行驶至红绿灯路口时,因与同车乘客发生争执情绪失控,随后在主干道加速行驶,最终撞击横过马路的一家三口,导致三人当场或送医后死亡。
案发后,廖某宇虽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但其危险驾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已无法挽回。
生命代价最沉重,也最能敲响警钟。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依法惩处是底线,前端预防是关键,程序公开与释法说理是凝聚共识的纽带。
唯有以更严谨的治理、更有效的监管、更充分的法治沟通,才能把“事后追责”的痛感转化为“事前防范”的行动,让城市道路更安全,让公共安全底线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