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本是阖家团圆的传统佳节,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触碰纪律红线;2月18日,云南省纪委监委连续通报三起党员及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关注。此次通报既说明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态化落实,也针对节假日期间易发问题开展精准监督。经核实,三名涉事公职人员分别为: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勘测设计院规划设计院院长张某武,涉嫌于2月10日晚酒后驾驶;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高原湖泊水生态管理中心主任李某,涉嫌1月20日醉酒驾驶;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职工王某智,涉嫌1月28日酒后驾驶。三起案件集中发生岁末年初关键节点,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心存侥幸。值得关注的是,涉事单位覆盖事业单位、湖泊管理机构和医疗卫生系统。以张某武所在单位为例,“西勘院”作为有60余年历史的省属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多项省级重点工程,涉及的管理人员理应带头守纪守法。此类事件不仅损害公职人员形象,也可能削弱公众对相关机构的信任。围绕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特点,云南省纪委监委此前已作出安排。2月13日发布公告,明确春节期间将重点整治酒驾醉驾、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此次通报是专项监督的首批成果,表达出抓早抓小、从严纠治的信号。从原因看,一上是少数干部误判形势,认为节假日监督可能松懈;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基层单位警示教育仍有薄弱环节。制度层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对酒驾行为已有明确规定,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落到实处。此类案件查处具有多重警示意义:从法律层面,酒驾醉驾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从党纪政务层面,也可能构成违纪违法并面临相应处理。公开通报有助于形成震慑,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酒驾醉驾没有侥幸空间,更不存在“身份特殊”的免责通道。对党员、公职人员而言,守法是底线,也是责任。坚持从严基调,把教育提醒做在前面,把制度约束落到实处,才能让节日更清朗、道路更安全、群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