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发布创新实施意见 数据科技成驱动新质生产力核心支撑

在数字化浪潮加速推进的当下,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

如何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成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题。

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生命周期视角对数据科技创新作出系统部署,旨在以关键技术突破带动制度实践与产业应用协同发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问题方面,近年来各地试点示范持续扩围,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步伐加快,但现实瓶颈仍较突出:一是数据供给端质量与结构不均衡,部分领域数据标准不统一、可用性不足;二是跨区域、跨行业、跨主体流通仍不顺畅,确权、计量、定价、合规等环节存在障碍;三是应用端“浅层使用多、深度融合少”,数据从资源到资产、产品的转化效率不高;四是安全保障体系仍需完善,隐私保护、风险监测、责任追溯等能力与快速增长的流通规模不匹配。

堵点不打通,数据要素叠加倍增作用就难以充分释放。

原因分析上,数据要素不同于传统要素,既有技术属性也有治理属性。

其价值实现高度依赖规则、标准、平台与工具的协同:一方面,多源异构数据分散在不同部门和机构,缺乏统一的描述体系和质量评估,导致“有数据但难用”;另一方面,跨域协作涉及权属界定、授权使用、收益分配与合规审计,若缺乏可验证、可追溯的技术支撑,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同时,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要求嵌入业务流程,若安全能力“事后补丁式”建设,既会抬高成本,也容易形成“不敢共享、不愿流通”的心理预期。

综合来看,技术能力不足与治理工具欠缺相互叠加,是问题长期存在的重要因素。

影响层面,《意见》的意义不仅在于提出任务清单,更在于明确了“以科技创新为牵引”的推进路径。

其核心指向,是让数据要素从“可汇聚”迈向“可流通、可交易、可应用、可监管”,从而在政务服务、产业升级、公共治理等场景中形成稳定的价值产出。

对产业而言,数据技术体系完善有助于降低企业合规用数门槛,促进以数据驱动的研发、生产、供应链和营销优化;对社会治理而言,数据在更高标准的安全框架下有序流动,将提升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对宏观发展而言,数据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将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增强经济韧性与增长动能。

对策方面,《意见》围绕“破难题、建体系、促转化、强实践”提出一揽子安排,强调在关键技术、工程体系与产业生态上协同推进。

其一,聚焦破解“供、流、用、安”闭环难题,以隐私保护计算、密态控制等手段提升合规供给能力,推动数据在“可用不可见”条件下释放价值;以可信认证、溯源等技术增强权属与流转可追溯性,减少跨主体协作摩擦;以数据分析等能力推动价值挖掘,促进数据资源向可计量、可定价的产品化形态转变;以零信任架构、动态脱敏等方式强化安全底座,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其二,强化场景牵引,依托相关行动计划建设应用场景库,推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数据交易机构等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开放场景资源,以试点带动技术迭代、以需求牵引供给。

其三,完善转移转化机制,支持优势企业牵头贯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验证测试到场景应用的全流程,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工程。

其四,突出标准与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推进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协同,建设标准验证、数据集评测等平台,为产业提供“可检验、可对标、可评价”的基础能力,降低创新扩散成本。

前景判断上,《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数据驱动的产业创新体系并实现关键技术与设备阶段性突破,到2030年数据领域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赋能作用全面显现。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时间表既体现了目标导向,也为地方和行业提供了可对齐的推进坐标。

面向未来,数据科技创新将呈现三方面趋势:一是从单项技术突破转向系统工程能力建设,更强调跨链条协同;二是从“能共享”迈向“高质量流通”,对数据治理、合规审计、标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三是从“项目式应用”走向“产业化规模应用”,以场景为牵引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与生态体系。

随着关键技术、制度供给和产业实践不断成熟,数据要素将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公共服务优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显著的支撑作用。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程度直接关系国家数字竞争力。

《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对当前发展瓶颈的精准施策,更是面向未来的战略布局。

在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今天,唯有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发展,才能充分激活数据这一"新石油"的澎湃动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