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返乡探亲与短期居住需求集中释放。不少居民平时不在本地居住,房屋长期空置未缴纳采暖费,返乡后又希望改善居住舒适度。针对此现实需求,乳山市供热企业近日发布春节期间临时申请用暖通知,在2025—2026采暖季内为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提供临时供暖服务。 集中供热运行具有连续性和系统性,采暖季按季收费与开停暖流程通常以整体小区或用户合同为依据。对返乡短住群体而言,按季缴费成本较高,且开停暖节点与短期居住时段不匹配,容易出现"想用但不划算、能开但不便捷"的矛盾。若缺少明确政策安排,居民可能面临室内温度偏低、居住体验下降等问题,也可能诱发私自改动供热设施、违规取暖等风险。 人口流动与"候鸟式居住"在县域城市中更为常见,节假日返乡、子女探亲、短期陪护等情形增加了阶段性用热需求。同时,集中供热企业需要兼顾系统负荷调度、收费秩序与安全管理。通过设定可执行的适用范围、计费档位和办理时限,既回应民生关切,也为供热企业提供可操作的管理边界。 该通知明确政策适用对象为:在采暖季春节期间回乳探亲过节、短期居住在自有住房的用户;住房已实施集中供热且具备供热条件,仅因平时无人居住未缴纳采暖费。这一界定有助于把管理资源聚焦于"具备供热条件但短期有需求"的群体,避免与常规采暖缴费体系冲突。 在费用与时段安排上,通知采取两档计收方式:申请天数不超过15天(含)按15天计费;超过15天不超过30天(含)按30天计费;超过30天则不再适用临时政策,需按当地采暖季原标准全额缴纳。收费标准为0.25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采暖费一次性缴清。这样的设计反映了"按需使用、明码计费"的导向,也通过设定上限防止短期政策被长期化使用,维护供热收费的公平性和制度稳定性。 办理流程上,符合条件的用户需在国家规定的春节法定假日最后一天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及涉及的返乡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开通手续。企业受理后按申请时段开通供暖,到期停止供暖。春节法定假日结束后不再受理临时开通业务。这样既强化了管理时效,便于企业统一安排人员和开停暖操作,也提醒居民提前规划返乡行程和办理时间,避免错过窗口期。 通知同时明确了责任边界:临时供暖遵循双方自愿原则,用户若对临时收费有异议,可选择按采暖季原标准缴费;用户需确保室内供热设施安全运行,自管设施问题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若临时供暖到期后企业未及时关闭造成损失,由企业承担。双方将签订协议。这样有助于减少因开停暖、设施维护、费用争议等引发的纠纷,将权责落实到可追溯、可执行的层面。 随着群众对公共服务精细化、便利化的期待不断提高,供热服务也在从"保基本"向"提品质、强适配"延伸。临时供暖政策的推出,传递出以需求为导向优化公共服务的信号。下一步,如何在保障系统安全与收费秩序的前提下,继续提升线上办理能力、优化证明材料要求、完善用户告知与风险提示、建立节日期间应急响应机制,将成为提高政策获得感与执行效率的关键。同时,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背景下,室内供热设施维护、阀门与计量装置规范化管理、入户检修与安全宣传等工作仍需持续加强。
春节临时供暖政策的推出,反映了乳山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传统佳节,让返乡过节的市民享受温暖舒适的居住环境,既是对生活质量的关怀,也是对家庭团聚该传统文化价值的尊重。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深入增强返乡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也为地方政府在有限资源下最大化民生效益提供了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