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多发等自然条件,内蒙古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牵引,协调水灾害防治与水生态保护;五年来,自治区实施的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2777公里河道治理工程提升行洪能力,江河堤防达标率超过80%。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框架下,依托小白河分凌区等关键工程,逐步构建起“水库—堤防—分洪区”三位一体的防洪体系。 在水资源配置上,自治区立足“北疆水塔”战略定位,以引绰济辽等跨流域调水工程为带动,同步推进12个盟市水网规划落地。东台子水利枢纽等骨干项目新增6亿立方米供水能力,缓解了蒙东地区工农业用水矛盾。此外,河套灌区等28个现代化改造项目推动520万亩耕地节水增效,农业用水效率提升15%,为粮食稳产增收提供支撑。 节水型社会建设进展明显。通过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区用水总量连续五年控制在196.3亿立方米红线以内。水权交易机制累计转让黄河水权2.07亿立方米,174家节水型企业、89个节水型旗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国家水效领跑者”等荣誉的获得,反映出节水正从制度约束逐步转变为市场主体的自觉选择。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内蒙古“十四五”时期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说明了自治区协调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的持续努力。面向“十五五”,内蒙古仍需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加快现代化水网建设,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水利事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方向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