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学:互联网法院判决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林文学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他在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提到,此次AI幻觉侵权纠纷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北京人民大会堂,10万元赔偿承诺落空,而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结果出人意料。尽管这个错误是由AI造成的,但用户未能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给出解释,强调厘清法律责任边界。杭州互联网法院裁定,AI模型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能对它的错误行为负责。平台也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这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把AI创新容错空间放在了重要位置。在这个具体案例中,平台在界面上提醒用户“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并采取了措施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但是,用户并未遭受损失。所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运营商不承担责任。这个案例反映出法律需要尊重技术发展规律。 法院对于新技术带来的新类型案件采取了一种理性态度。他们认为不能苛求运营商绝对零错误。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是法院秉持的理念。这个理念营造出了一种勇于创新和宽容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要把科技创新容错空间给科技创新者更多空间。他们并不纵容AI出错,而是想通过案例来厘清法律责任边界。 杭州互联网法院这个判决明确了平台只要尽到合理义务就无需担责的原则。尽管这次判决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但是它给后续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林文学还强调了人工智能技术目前存在幻觉现象是技术发展水平的局限问题。法律不能苛求运营商绝对正确,但要在发展中规范好这个新技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