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国电力系统面临深刻变化。新能源装机占比不断上升——出力波动性增强——对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制造业升级、数字经济扩张和用电需求增长,使全社会对电力成本、供应可靠性和绿色用能的期待不断提升。当前电力市场规则衔接、跨区流通、价格信号、调节资源收益等仍有不足,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源优化配置。 原因:从供给侧看,新能源快速发展推动电力生产从计划调度向多主体竞争、多品种交易转变,现有市场机制需要适应这个变化。从需求侧看,用户对电价透明度、绿色电力溯源和风险对冲的需求增加,市场需要提供更丰富的交易工具。从系统侧看,跨省跨区输电规模扩大为全国范围优化配置创造了条件,但也要求交易规则、价格机制和监管治理深入统一,避免各地各自为政导致效率损失。 影响: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30年、2035年的阶段性目标,发出以统一大市场思路重塑电力配置格局的信号。直接影响包括:推动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通过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等市场协同增强系统灵活性,扩大用户参与提升价格发现功能,使电力价格更真实反映供需与成本。更深层次的影响在于,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制度支撑,使电力保供、绿色转型与经济增长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 对策:围绕未来5至10年的改革重点,意见从路径、规则与治理三个上提出系统举措。 一是优化市场运行路径,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逐步迈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鼓励相邻省份市场自愿基础上联合或融合。这有利于减少交易壁垒、扩大竞价范围,提升电力配置效率。 二是完善跨省跨区交易制度,促进跨电网常态化市场交易,提升清洁能源输送占比,推进多通道集中优化,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建设、完善长三角电力互济机制。这将打通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增强区域互济能力。 三是探索建立容量对应的机制,对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提供合理回报,通过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容量市场。容量机制旨在解决仅靠电量市场难以覆盖固定成本的问题,为系统提供长期充裕的可靠容量保障。 四是推动新能源更好参与市场,针对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不同形态提出差异化入市路径,推进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溯源,对接企业绿色用能需求。同时探索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创新,为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更适配的价格环境。 五是扩大民营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度,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主体提供灵活参与交易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市场,增强需求响应与资源配置效率。 六是健全多元治理体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总体设计、监管机构依法独立监管、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市场运营机构提供服务的治理框架,降低监管成本、提升治理效能。 前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完善将加速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电力流通格局,推动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促进调节资源与新型主体发展,通过更成熟的价格信号引导投资与消费。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地方规则与国家规则的对接统一、跨省交易的常态化落地、各类市场的有效衔接,以及容量与绿电等机制的稳妥推广。随着制度体系逐步成熟,电力市场将在稳增长、保民生、促转型上发挥更基础的支撑作用。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推进能源革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更加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将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保障。这个改革的加快,将为我国能源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