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个女子李玉结婚七年,后来出轨了,法庭上她讲了三条理由,她老公当时一句话也没说出来。现在啊,职场女性和全职太太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大多因为谁管钱这个事儿。家庭本来就是两个人一起经营的,可经济大权谁握着,谁的话才硬气。夫妻的财产里有工资、奖金这些,只要还没离婚,老公的钱也算夫妻共同的。可是呢,做家庭主妇没收入,在家里常常得听人摆布,做啥都得顺着老公。 生活没那么简单,理想被现实撞得粉碎。刘先生不管孩子也不挣钱,孩子一哭他就发火。家里的开销全靠他那点微薄的收入撑着,李玉就算再省吃俭用,刘先生还是觉得她只知道花钱。李玉迁就他又体谅他辛苦,换来的却是冷漠甚至打骂。 刘先生不光在家凶得很,在李玉父母面前也不掩饰火气。丈母娘来了也不给好脸色看。婆媳矛盾不断爆发时,他总是站在自己妈那边护着。李玉提过离婚说日子没法过了谁也别折磨谁了。刘先生不但不肯离还拿话吓唬威胁甚至拿刀威胁全家人的安全。 李玉不懂法律没法保护自己只好忍着不敢吭声。其实《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如果有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必须受理要是本人没法申请邻居妇联这些人都能帮忙代申请。 另外李玉还可以收集证据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有重婚家暴这些过错的一方得赔偿损失。孩子抚养权这块两岁以下一般归妈妈两岁以上看协商不成法院就按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判八岁以上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就听他们自己的意见。 虽然李玉在婚姻里受了不少罪让人同情但她在婚姻期间出轨确实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律上的过错最后法院判离婚孩子两人商量共同抚养。 后来啊李玉才发现刘先生早就和别人好了同样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只不过他先知道了李玉出轨的事觉得先提离婚对自己有利能保住话语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