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严查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两千余箱违禁品被查扣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消费的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近期组织多地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问题的严峻性近期的执法行动中充分显现。2月20日前后,广东省烟花爆竹联合督察组会同梅州市、兴宁市应急管理及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兴宁市叶塘镇一处铁皮屋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处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达2000多箱,数量之大、隐患之重令人警惕。经调查,这批货物属于兴宁市某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在许可证载明场所外的非法储存行为,已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类似的违法行为并非孤例。2月9日夜间,汕尾市、海丰县两级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行动,在海丰县可塘镇金钱埔村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货车3辆,现场查获烟花爆竹约350箱,其中还包含6箱超规格产品。此案件同样反映出部分经营者对安全规范的漠视。 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和经营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源于几上因素。一是利益驱动,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可以规避相关税费和监管成本,使违法者获得不当利益。二是监管难度,烟花爆竹经营点众多且分散,部分隐蔽储存点容易逃脱监管视线。三是安全意识不足,部分经营者对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认识不够,对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 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储存在简陋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不仅威胁经营者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及时查处和消除这些隐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查获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采取了坚决有力的措施。在兴宁案件中,执法人员已将全部烟花爆竹安全转运至专用仓库进行查封扣押,相关责任人员面临严肃的法律追究。在海丰案件中,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立案侦查,案件正在深入深入调查中。这些举措表明,广东省对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 从更深层看,这诸多专项行动反映了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的前瞻性思维。通过建立联合督察机制,整合应急、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力量,形成执法合力,有助于提高监管的覆盖面和有效性。同时,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也是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不容松懈,烟花爆竹治理需要持续发力;广东近期连续查处多起非法储存运输案件,既回应了群众关切,也提前化解了安全隐患。只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协同治理、创新监管手段,才能确保节日喜庆与公共安全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