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24日,家住合肥的黄女士给丈夫报了个去云南丽江的“一路繁花”旅行团,原本6天时间去丽江、大理和泸沽湖,因为是春节档,他们夫妻俩花了10800元才报上名。旅行社当时宣传说是纯玩零购物,可没想到这趟旅程从一开始就全变了样。2月6日抵达丽江后,一行人先是被当地的地接团带着去玩,按照原计划第二天下午和第三天上午该逛大理古城、洱海还有理想邦,但导游硬是把这三个地方都塞进了第二天下午去,第三天上午就临时加了一个购物点。 一路上换了3个导游,每一个都带着推销的任务,第一个让买零食,第二个带他们免费义诊顺便推销药品,第三个就拿牦牛肉说事。在泸沽湖的摩梭家访时也不例外,聊着聊着就开始卖货。就连原本已经送氧气罐的玉龙雪山景点,导游也忽悠她买了2瓶氧气罐和2瓶中华聪宝口服液,说是这东西能治高反。除了这些,行程里还被拉去逛翡翠玉石店和叫南诏喜城的地方,那里一半是看风景,另一半全是掏钱的买卖。之前宣传的4钻民宿条件也很差劲,暖气根本不够用,黄女士和老公都被冻感冒了。 2月12日晚上行程结束后,黄女士跟旅行社商量了一晚上。旅行社最终退了氧气罐和高原产品的钱一共310元,又给了她跟丈夫1200元,说是“慰问金”。可谁能想到呢?第二天2月13日凌晨的事情简直太离谱了。她的手机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不停收到各种骚扰短信,全是让她注册账号或者信贷验证的垃圾信息。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2月22日那天她居然收到了一家妇科医院的挂号短信和电话! 对于这件事黄女士特别生气,她觉得这种骚扰太可怕了。虽然大家都怀疑这跟旅行社有关,但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能证明短信骚扰跟那次纠纷有直接联系,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权。 针对这种情况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给出了专业建议:频繁收到短信骚扰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去报警立案调查个人信息泄露的事儿,同时也能向运营商投诉屏蔽这些不明来源的电话短信。 对于旅游过程中擅自改线路、乱加购物点这些问题我国《旅游法》里有明确规定:旅行社必须按合同办事不能随便改行程安排。如果导游或者领队没经过同意就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停留时间的话,每一次都要给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付建还提醒大家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固定好证据保存行程单合同还有照片证人证言之类的资料明确拒绝他们的不合理安排并且协商退款赔偿的事情如果谈不拢就去文旅局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甚至去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