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鹤壁市相关部门获悉,为迎接新春佳节、促进消费回暖,该市正式启动有奖发票促消费专项活动。
此次活动自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结束,活动区域覆盖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开发区、示范区等主要城区,总投入奖金达50万元。
据了解,本次活动适用范围涵盖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娱乐、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等八个重点消费领域,机动车销售、成品油销售及水电暖气等领域暂不纳入。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区域内消费并取得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单张发票含税金额达到100元及以上即具备参与资格。
在操作层面,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家电桥"进入活动专区,上传发票信息后即时参与抽奖。
活动共设置六个奖项等级:一等奖800元50个、二等奖500元100个、三等奖200元250个、四等奖100元600个、五等奖50元3000个、六等奖20元7500个,总计奖券11500个。
中奖者将获得相应面额的电子消费券,需在中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使用,且消费金额须达到券面额的两倍方可抵扣。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次活动体现了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撬动消费市场的积极姿态。
当前,部分地区消费增长面临一定压力,通过有奖发票形式既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税收征管,又能直接让利消费者、刺激消费需求,形成多方共赢局面。
特别是在新春消费旺季来临之际推出该项措施,有望对节日消费市场形成有效带动。
值得注意的是,活动对参与发票设置了明确限制条件。
非活动区域经营主体开具的发票、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未填写真实姓名的发票、红字发票及对应原发票、带有"收购"字样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发票均不能参与抽奖。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活动公平性,防范套利行为,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发票信息错误等情况,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392-12366税务热线进行投诉,或通过"鹤立办"手机应用程序进行举报。
这一配套监督机制的建立,有助于营造诚信经营环境,推动发票管理规范化。
从政策效果预期看,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方面,通过即时抽奖、即时兑付的方式增强消费者参与感和获得感,提升消费意愿;另一方面,强化消费索票意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为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此外,电子消费券采用倍数消费核销机制,能够产生乘数效应,放大政策带动作用。
根据活动安排,奖券采取先兑先得原则,用完即止。
这一设计既体现了激励早期参与者的导向,也提示消费者应当及时参与、合理规划消费。
随着活动深入推进,预计将对鹤壁市消费市场形成阶段性提振,为新春消费旺季注入政策暖流。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愈发凸显。
鹤壁市此次有奖发票活动不仅是一次节日促销,更是地方政府创新治理、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
如何将短期刺激转化为长期动能,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协同发力,共同书写消费升级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