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期,群众集体出行需求增加,部分人出于“省钱省事”的考虑,通过熟人介绍或临时联系方式包车出行,忽视车辆和驾驶员营运资质核验,导致“黑包车”现象在个别区域时有出现。
1月9日10时许,成都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成彭高速出口对一辆川A牌照大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使用性质”标注为“非营运”,车辆登记所有人系一家经营主体,驾驶员未能出示从业资格及车辆道路运输相关证件。
经核查,该车实载17人,承担16名乘客从崇州前往成都市区参会的包车任务,存在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嫌疑。
原因—— 一是价格诱导与信息不对称叠加。
乘客方以500元约定往返接送,明显低于正规包车成本,容易形成“低价即合算”的心理预期;而多数乘客并不掌握道路运输许可、营运性质识别等基本常识,未主动核验车辆性质、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从业资格,风险认知不足。
二是侥幸心理驱动非法供给。
涉事驾驶员曾有客运驾驶经历,在得知包车需求后借用非营运车辆接单,明知不合规仍以“短途一次、问题不大”的侥幸心态冒险运营,反映出少数从业人员规则意识淡薄。
三是需求场景具有“临时性、团体性”。
参会、团建、聚会等集体出行往往强调准点与便利,组织者可能更倾向于“能快速成团、能直接上门”的方式,客观上给非法经营留下可乘之机。
影响—— 从安全角度看,非营运车辆参与客运经营,往往缺少与客运车辆一致的安全管理体系与动态监管要求,车辆维护、例检制度、保险配置、应急处置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难预估、责任更难厘清。
从秩序角度看,“黑包车”以低价揽客,扰乱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公平竞争,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削弱行业规范化水平,并可能形成“熟人介绍—低价接单—隐蔽运营”的链条化趋势。
从民生角度看,此类行为看似节约成本,实际可能带来更高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此次执法查处发生在车辆刚驶出收费站后,乘客面临参会行程受影响的风险,最终仍需通过正规车辆转运,说明“便宜”并不等于“划算”。
对策—— 在执法处置方面,成都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暂扣涉事车辆,并为保障乘客出行需求,紧急协调正规营运大巴完成安全转运,实现“执法力度”和“民生温度”同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涉事驾驶员因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被处以12000元行政罚款,形成明确警示。
在源头治理方面,应强化普法宣传与风险提示,围绕“看两证一牌”(车辆营运性质、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开展易懂易记的公众指引,推动企事业单位、会议组织方把合规用车纳入采购与报销流程,减少因“临时找车”造成的管理漏洞。
在市场供给方面,可鼓励合规运力与团体出行需求精准对接,完善线上线下包车信息服务,提升正规包车的可获得性与价格透明度,降低群众选择“黑车”的概率。
在联合治理方面,建议加强交通执法与公安交管、高速经营管理单位等的协同联动,依托重点出入口、枢纽节点开展常态化巡查与精准稽查,形成对非法营运“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的震慑效应。
前景—— 随着交通运输领域监管手段不断完善、公众安全意识逐步提升,以及合规运力服务能力增强,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收窄。
但也应看到,团体出行、短途包车等需求仍将持续存在,治理关键在于把“严查”与“疏导”结合起来:一方面依法从严打击非法经营,另一方面让群众“找得到、用得起、用得安心”的合规服务更加便捷。
唯有在规则框架内满足出行需求,才能实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双赢。
这起非法营运案件的查处,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制止,也是对公众的一次警示教育。
贪图一时的便宜和方便,往往会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和代价。
无论是乘客还是驾驶员,都应当充分认识到法律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规范的道路运输秩序需要所有参与者的共同维护。
只有当消费者都能够自觉选择正规营运服务,当从业者都能够坚守法律底线,我们的出行环保才能真正安全、有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