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杭州钱江新城来福士中心,有个消费者张先生在“鋒 香港滋味”吃饭,结果觉得胃不舒服,后来去医院看了,花了35元看病。张先生就要求餐厅赔医药费,还要退饭钱,但餐厅不肯赔。因为医生说是胃肠功能紊乱,记录上没有写什么呕吐或者腹泻这些明显是吃坏东西的症状,医生也没说这事儿跟他们的菜有直接关系。 这个纠纷里最让人关注的是店名问题。张先生觉得名字里有个“锋”字,还有“香港滋味”,很容易让人误会这家店跟明星谢霆锋有关系。不过餐厅的人说,“锋”是老板的名字,跟谢霆锋没关系,也没授权过。虽说法律上给解释清楚了,但也说明了现在很多商家喜欢用明星名字来打广告,虽然不违法,但容易让消费者认错。 不管怎么说,这次主要还是看能不能证明是吃他们的东西出了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要是吃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东西受了伤,是可以找店家赔的。但实际上轻微的肚子不舒服很难直接说是因为吃的东西不好引起的,体质不一样或者吃的别的东西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反应。这就导致消费者很难拿出证据来说明问题到底出在哪。 网上讨论得很热闹,有人骂餐厅格局小,也有人觉得商家坚持拿证据说话是对的。这说明大家对于维权到底能到什么地步有不同的看法。一方面消费者想要更多关怀和补偿;另一方面小微企业也怕随便赔钱把生意做垮了。 张先生后来提议把饭钱捐给公益机构来代替赔偿,这说明现在的消费者不光为了钱,还在意商家有没有社会责任。不过这个金额虽然不大,但反映了餐饮行业里的一些问题:怎么营销才是道德的?证据不好找怎么办?网上怎么维权?大家怎么看待这些问题。 总的来说吧,商家在追求市场热度的时候也得注意食品安全和诚信经营的底线;消费者也得理性一点去维权、保存证据。只有法律更完善、监管更严一点、行业更自律一点,“舌尖上的安全”才能真的变成现实。张先生现在打算向职能部门申诉,事情怎么样还得接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