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战友文工团" 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秩序

大连市民政局近日依法取缔了"大连战友文工团",这是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一次有力制止。

根据取缔公告,该组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却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民政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取缔决定。

查证显示,"大连战友文工团"已在本地活跃多年,频繁参与各类文艺汇演、冬泳活动等公开场合,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该组织对外宣称,将凝聚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等人员,走军事化、专业化、国际化管理路线,以展示军旅文化为主体艺术内容服务社会。

组织团长由所谓"中华禅舞创始人"白俐担任。

从公开信息看,该组织在2022年参加的比赛中还获得了组织方的介绍和宣传。

然而,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结果表明,"大连战友文工团"从未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

这意味着该组织的所有活动都属于未经许可的行为。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任何组织欲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都必须先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并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合法运营。

"大连战友文工团"长期规避这一程序,属于典型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民政部门的取缔行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未经登记的社会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其资金来源、活动内容、人员构成等信息不透明,容易成为违法违规活动的温床。

另一方面,这类组织打着正当名义开展活动,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可能误导公众,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

民政部门依法查处,体现了政府部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组织的登记制度是国家对社会组织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过登记,民政部门可以掌握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对其资金使用、活动开展进行监督,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社会组织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近年来,民政部门不断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查处机制和信用公示制度,为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对于有志于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登记程序,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

未经登记而从事社会组织活动,最终只会面临被取缔的结果,得不偿失。

依法登记是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入场券”,也是维护群众权益与公共秩序的重要制度保障。

对未登记组织依法取缔,体现了治理的刚性与规则的权威。

面向未来,只有把合规作为底线、把透明作为常态、把责任作为约束,社会组织才能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更好凝聚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信任与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