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镇,一起因宅基地边界引发的邻里纠纷近日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案件,折射出当前农村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宅基地管理、邻里关系维护等现实问题。
纠纷源于2024年,村民李某拆除旧宅重建新房时,与邻居老李就排水沟使用及后院空地界限产生争议。
尽管村委会曾主持签订《建房协议》,但双方对协议内容理解存在分歧:李某认为邻居在共有排水沟内砌墙影响排水,老李则指称对方新建花圃侵占其前院土地。
2025年末,双方互诉至法院,多年邻里情谊面临破裂。
经现场勘察发现,纠纷背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两家老宅土墙原为一体,老李为防止墙体倒塌在沟内设置支撑,客观上造成排水不畅;而李某新建花圃时确实超出原定边界约半米。
法官测量数据显示,排水沟最窄处仅13厘米,严重影响排水功能。
这起纠纷如处理不当,可能产生多重负面影响:一是新房地基长期受潮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老屋墙体稳定性可能进一步损害;三是两户多年邻里关系将难以修复。
更值得关注的是,类似纠纷在当地农村并非个案,反映出快速城镇化背景下,传统村落空间重构带来的权属认定、公共设施使用等新问题。
建阳法院采取"现场调解+司法确认"的创新方式化解矛盾。
法官团队冒雨实地勘察,邀请村干部参与,在查明事实基础上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保留必要支撑确保老屋安全,拆除多余砌体保障排水通畅;同时要求李某将花圃退回原界。
调解协议还前瞻性地约定了未来建房时的间距、排水等规则,从源头预防新纠纷。
该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一方面体现了基层司法机关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另一方面也为农村地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路径。
据统计,建阳法院近三年受理的农村相邻权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占比达72%,调解成功后的自动履行率超过90%。
这起案件启示我们,人民法院处理基层纠纷的目的,不仅在于明断是非,更在于修复关系、维护和谐。
当司法遇见乡情,当法治融入人文,就能化解矛盾、凝聚共识。
建阳法院的做法表明,只要法官肯下沉、肯用心、肯创新,就能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基层社会的每个角落,让法治精神在乡村生根发芽。
这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