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董潇和通讯员张心蕾接到了菏泽交管支队直属一大队的通报。有群众反映说,有辆小车在黄河路与上海路的路口中间车道停着不动。这人开车是往东往西走的,等到绿灯亮了半天还不走,后头的车一直按喇叭也没反应。眼看红灯要亮了才挪窝儿。支队接到举报后,立马让民警去查监控和视频资料,确认情况属实、证据很足。于是把案子交给了机动中队去处理。中队的民警把那司机给叫去了。到了3月19日,那个被举报的司机来到了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民警还狠狠地批评了他一顿,给他讲了讲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告诉他这种行为可能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车子过路口得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闯红灯”和“绿灯不走”都是开车不听信号灯的情况,前者很危险容易出事,后者会堵路还可能追尾。如果不是车坏了或者操作不熟导致的“绿灯不走”,交警会按规定给他开罚单罚200元、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