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系统再添反腐败重要战果。2月4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申勇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涉及高级监察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间,申勇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获得孳息21万余元。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犯罪持续时间长,横跨8年;二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三是犯罪主体身份特殊,作为巡视组高级官员知法犯法。这些特点反映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法院判决书显示,申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但考虑到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从轻判决。 此案的审理过程严格遵循司法程序,表明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最终法庭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从案件背景看,申勇案是贵州省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2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40人,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此案判决具有多重警示意义:一上表明党和国家坚决打击腐败的鲜明态度,不论职务高低,违法必究;另一方面也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正确行使权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同时,案件审理过程中体现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展现了我国司法制度的成熟与完善。
申勇受贿案一审宣判再次表明,权力无论处于何种岗位、披着何种"身份外衣",一旦背离公权属性、突破纪法底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把案件教训转化为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持续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才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