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一女职工怀孕后被公司拒调岗旷工获赔8.46 万元

广西贺州的张女士在2014年入职一家咨询公司,一直当文员,工作地点就在贺州市。这家公司当年跟她签的劳动合同里,明确说了工作地点就是贺州。她在这儿干了好多年。到了2024年9月,张女士把自己怀孕的事跟公司说了。 可公司听了不高兴,说她业绩考核不合格,还说“为了保障生育安全”,也没跟张女士商量,直接把她调到了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上班。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给安排住宿、发伙食补贴,还报销来回车票。这要让张女士离开贺州,根本就不行啊,她怀孕期间的休息、生孩子还有照顾家里,哪样不影响? 张女士不同意这个调动计划,还去找公司要拖欠的工资,结果公司连理都不理她。没办法,张女士就继续在原来的工作地点打卡上班。可公司却反过来咬她一口,说她是恶意缺岗、旷工。张女士觉得这是欺负人,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 后来双方因为不服仲裁结果,闹到了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法院查了一下情况,觉得公司的做法不对。毕竟张女士现在怀孕了,身体本来就不方便。公司硬是要跨市调岗,连基本的合理性都没有。张女士在调岗问题上没有得到回应后,还坚持在原来的地方干活,这根本就不算是旷工。 所以法院判这家公司违法了,得把赔偿金和欠付的工资都赔给张女士。最后的判决数额加起来是8.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