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海口市委给这个规定赋予了具体落实的力量。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给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定期通报情况以及专项督导的方式,推动了这项工作。张勇作为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最近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应诉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让大家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审判长宣布这个案件将在适当的时候依法宣判。张勇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出庭应诉既是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行动,也是改善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措施。针对这个案子的诉求,市政府打算积极跟原告商量沟通,争取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就尊重法院的判决并执行它。 海口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连续三年的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这个例子显示出我国法治建设中行政机关从被动应付到主动出庭、从程序参与到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转变。 以前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现象曾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争议解决效率。部分行政机关不重视出庭应诉,或者只派律师出庭,导致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 这个现象背后有几个原因:一是部分人还有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二是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不完善。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得到了加强。海口市连续三年实现100%的出庭率是制度发力和机制创新的结果。 海口市政府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备案、培训和考核机制来提升能力。这种举措让“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这种变化增强了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也提高了争议解决效率。 负责人直接参与协调有助于推动争议从程序层面走向实质性解决。 同时,这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海口等地的经验为全国范围内推进这个制度提供了样本。 为了巩固成果,各地需要在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和考核激励方面持续努力。需要完善配套机制,避免形式主义。 还需要加强负责人的法治培训来提升综合能力。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实践。 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更加注重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这个进程将推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良性互动,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 从“告官不见官”到“出庭又出声”,从对簿公堂到实质性化解争议,这些变化体现了对法治的尊崇和对民意的回应。 让100%的数字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在制度完善、能力建设和文化培育方面持续努力。 推动法治成为行政活动内在基因和社会普遍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