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三年的工伤赔偿纠纷近日取得重要进展。2020年9月,公路养护工晏某某入职仅11天就遭遇交通事故,被鉴定为二级劳动功能障碍。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仅购买了团体意外险,双方就50万元保险理赔款能否抵扣工伤赔偿产生分歧。劳动仲裁和两审法院均支持抵扣,最终判决企业只需支付34.8万元差额。
工伤保障的核心是确保法定责任落实到位;商业保险可以作为补充,但不能替代工伤保险,更不能成为逃避义务的途径。通过依法监督纠正错误判决,推动规则完善和治理提升,才能让劳动者获得更好保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共同营造更安全、更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