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制度实施五年来,维护禁捕秩序面临的挑战日益复杂。随着水生生物资源的逐步恢复,非法捕捞的经济利益诱惑不断增大,违法行为表现为新的特点和趋势。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江开勇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指出,加强执法监管、维持秩序平稳,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保障。 在过去五年的执法实践中,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首先是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执法部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物种和重点人群,持续开展水上巡航、陆上检查、市场排查等工作,集中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垂钓、地下交易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这种常态化的执法模式确保了禁捕管理秩序的总体平稳。 针对非法捕捞日益呈现的团伙化、组织化、链条化特征,农业农村部与公安部连续两年开展了"春季护渔"和"秋季护渔"区域会战——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摧毁了多条"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形成了高压严管的态势。这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有组织的非法捕捞活动,保护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执法能力建设是长期维护禁渔秩序的基础。农业农村部依托河湖长制完善了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沿江各地共设置禁捕管理网格超过五万四千个,实现了对禁捕水域的全覆盖监管。在人员配置上,现有农业渔政执法人员约一万人,乡镇赋权执法人员六千一百八十人,组建了二万三千余人的"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执法网络。同时,各地持续加强装备建设,配备了无人机、渔政船艇等现代化执法装备,提升了执法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当前,非法捕捞活动出现了新的违法动向,这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潜水电捕鱼、遥控无人船打窝下网、利用无人机和夜视仪进行反侦查等新型违法手段不断出现,说明违法分子在不断变换作案方式以逃避监管。这种升级的违法行为表明,仅靠传统执法手段已难以完全应对,需要执法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为应对这些新情况,农业农村部今年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开展"一打两清两整治"执法行动。其中"一打"是组织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长江野生鱼专项行动,直指非法捕捞的源头;"两清"包括清理销售禁用网具和清理禁捕水域残存网具,切断非法捕捞的工具链条;"两整治"涵盖整治非法船舶和整治违规垂钓,规范涉渔活动秩序。这多项举措形成了从源头打击、工具清理、行为规范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长江禁渔既是生态保卫战,也是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从最初的强制管控到逐步形成社会共识,"共抓大保护"理念正在为母亲河的永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