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防止"到"坚决防止":政策信号持续强化 投资历来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优化供给结构、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手段;然而,投资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经济质量提升。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扩大有效投资时,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作为首要原则,并配套提出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支持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等若干制度安排。 值得关注的是——这个表述并非首次出现——但措辞已从此前的"防止"升级为"坚决防止",力度明显加强。这种表述上的变化,传递出清晰政策信号:在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的当下,政府投资必须告别粗放扩张的旧路,转向精准发力、效益优先的新轨道。 二、危害有目共睹:低效无效投资的多重代价 低效无效投资的危害,已被大量实践所印证。部分地方政府无视自身资源禀赋,盲目上马"形象工程",导致资金大量沉淀、资源严重浪费;一些项目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建成即闲置,成为财政资金难以填补的"无底洞";还有一些地方重复建设、产能过剩项目大量挤占民生投入空间,深入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从财政可持续性角度审视,政府投资资金源自纳税人,低效无效投资不仅造成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可能加剧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放大债务风险,触碰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从高质量发展要求来看,当前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的是能够培育新质生产力、优化供给结构、释放内需潜力的有效投资,而同质化的重复建设和脱离实际需求的低效项目,只会造成资源错配,阻碍结构调整。从政府投资的本源来看,涉及的法规早已明确,政府投资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偏离公共属性的低效投资,既扭曲市场公平竞争,也损害政府公信力,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 三、根源深析:制度漏洞与政绩观偏差 低效无效投资问题的产生,并非偶然,其根源在于决策、管理、监督、考核全链条的制度性漏洞。在决策环节,部分地方存在"拍脑袋"上项目的现象,缺乏科学论证;在投向环节,政府投资越出公共领域边界,与市场主体争利;在管理环节,资金管理碎片化、项目管控分散化,难以形成合力;在运营环节,重建设、轻运营的惯性思维导致项目建成后效益低下;在问责环节,追责机制宽松,违规成本偏低。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部分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为追求短期可见的政绩而忽视长远效益,为凸显个人"功劳"而漠视群众实际需求,为完成考核指标而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这种错误政绩观驱动下的投资决策,如同"隐形黑洞",吞噬宝贵的发展资源,侵蚀政府公信力。政府工作报告再度强调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与近期在全党开展的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形成呼应,具有深刻的现实针对性。 四、系统施策:构建全链条全周期制度防线 将"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的要求落到实处,需要多管齐下、系统施策,构建覆盖投资全过程的制度防线。 在源头管控上,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是破解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的关键改革举措。通过实现资金全覆盖、项目全纳入,从根本上堵住分散决策、重复立项的漏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最需要、最有效的领域。 在过程管理上,应强化项目可行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推动评估论证从形式走向实质,确保每个项目在立项之初就经得起效益检验。同时,加强项目建设全周期跟踪监管,防止"建而不用""用而低效"的问题反复出现。 在考核问责上,应将投资效益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低效无效投资的责任追究机制,让决策失误者付出应有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重投入、轻产出"的惯性思维。
把有限的公共资金用到最需要、最关键处——是财政纪律——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既要靠更严格的制度约束,也要靠更清醒的发展理念和更务实的政绩观。让每一个项目经得起论证、经得起监督、经得起时间检验,才能以高质量投资支撑高质量发展,将政策红利真正转化为民生改善与长远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