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行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2026年起实现全品种全过程监管

药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深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将全省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贵州药品监管将更多依托数据和系统,实现更精准的全过程管理。 当前,药品流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传统监管在信息共享和追溯效率上存在短板,假劣药品、过期药品仍有可能混入流通渠道,影响消费者权益。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已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现代药品监管的重要支撑。贵州此次推行信息化追溯,旨在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安排,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可查、可追、可控。 根据通知要求,除生产原料药、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特殊品类外,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需建立追溯管理制度。企业可自建或委托第三方搭建追溯系统,对在产药品进行全品种追溯码赋码并激活,完成各级包装单元关联,并按要求及时上传追溯信息。通知强调追溯码格式规范、关联准确、信息可查可追,确保每个药品都有清晰的“身份信息”。 在流通环节,全省在营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需入驻上市许可持有人建设的追溯系统,并向监管部门开放相应权限。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在销售或配送出库时,需扫描药品销售包装追溯码,向持有人追溯系统上传信息并同步至下游单位。对下游反馈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企业需查明原因并处置,必要时启动召回。对应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可追溯的闭环管理。 零售药店作为流通末端同样纳入追溯体系。零售药店售药出库时需扫描追溯码上传信息,并在购药小票上标注追溯码,便于消费者查询药品来源等信息。通知还鼓励对含精神活性物质、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类,登记购药人、用药人身份信息,以加强重点品类管理。 为确保制度落地,贵州省同步明确过渡期安排。药品经营企业需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历史库存未赋码药品清理,实行专区存放、专账登记、专项核验,并协调供货单位补录追溯码;逾期未补录的需退回。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得购进未赋码及赋码未激活药品,该要求为追溯制度全面运行划定了硬性边界。 制度实施后,预计将带来多上效果。对监管部门而言,可更及时掌握药品流通信息,提升问题发现和处置速度,提高监管效率。对企业而言,规范追溯有利于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推动形成更加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消费者而言,可通过追溯码查询药品相关信息,提升用药安全感。 从更深层面看,贵州推行药品信息化追溯制度,是顺应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也是完善药品监管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抓手。随着制度完善,有望形成覆盖全省、贯通全链条的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药品追溯不只是“扫码”,更是一套以制度规范、以数据支撑的治理升级;贵州推动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将把分散在各环节的责任和信息有效衔接起来,把风险尽可能挡在流通之前、使用之前。随着规则更清晰、数据更完整、责任更可追,群众在每一次购药中感受到的安全与确定性,将成为这项改革最直观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