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甲公司员工通过微信联系消费者王某,让他购买了一箱总共6瓶的白酒,王某支付了3000多元货款。拿到酒后,王某发现酒的包装非常简单,配料表上除了标有酱香型白酒外,还有某树种的种子、种皮和嫩枝。他觉得这酒用了非食品原料做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且宣传能治病防病、提高免疫力,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王某就把甲公司和生产这酒的乙公司告了,要求他们退钱并赔十倍钱,一共要3万多元。 法庭上甲公司说这是委托乙公司生产的“内部特供”品,只给他们自己做研究样品用的,一共做了10箱。他们给配方和原料,乙公司用白酒泡制。两家公司承认实际生产时没加配料表上说的嫩枝。甲公司还说之前因为这酒被行政处罚过。两家公司还把矛头对准王某,怀疑他是“职业打假人”。 顺义法院的沙峪法庭法官王雅菲给出判决。首先法院认为,“内部特供”能不能对外卖?虽然甲公司说是研究样品,但王某买过两次,这就构成了销售食品,得承担责任。第二,这酒安不安全?法院觉得添加的原料没经过安全评估,商家也证明不了它是安全的,就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再说标签作假也不合法。 还有生产方乙公司有没有责任?乙公司没证明产品安全,也没标注非卖品这些警示信息,所以得跟销售方一起担责。最后法院判乙公司生产、甲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退一赔十”。 不过法官还提到,王某先买了一瓶再买六瓶,加上他老打听树种原料的事儿,说明他心里清楚这酒可能不安全。所以法院觉得他那两瓶里有一瓶属于合理消费能赔钱。最终判甲和乙连带退3000多块钱并赔5000多块钱。 法官还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里的“退一赔十”是保护咱们吃饭安全的重要武器。买了不安全的食品不管吃没吃都能找商家要赔偿。 不过实践中有人为了赚钱“知假买假”,让商家吃大亏这就不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了只有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才能获得十倍赔偿。 给消费者的建议是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买东西尽量挑正规渠道看清楚生产信息、配料表和保质期留好小票别信“内部特供”这种说法出了问题保留证据找商家沟通或者打12315投诉不行就去法院告。 给经营者的告诫是诚信经营是底线食品安全是红线不管是“内部特供”还是赠品只要进了消费领域就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企业必须把好原料、生产、标识关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