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山五通桥发生的一起悲惨事故让人痛心。2025年,刘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103省道往乐山方向行驶,时间是7点16分。当时红灯还未亮起,丁某推着自行车从步道出来准备过马路。面包车明明看到行人踏入斑马线,却没有减速或停车,反而加速前行。突如其来的撞击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丁某被撞飞数米后倒地不起,尽管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事故发生在103省道148公里200米处。刘某因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且遇到行人过马路时没有停车让行,所以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丁某无责。交警已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或停车让行。如果违反规定,罚款100元并记3分;如果造成伤亡构成犯罪,就要按《刑法》相关条款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驾驶人要提前减速、果断让行;行人过街时要确认安全。一次疏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让我们共同遵守交通规则,让每一次过马路都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