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正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担保,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机制,有效破解因费用问题延误抢救的难题。
长期以来,部分交通事故伤者因肇事方逃逸、未投保或抢救费用超出保险限额等原因,面临"救治等钱"的窘境。
由于不了解救助基金政策或担心无力承担费用,部分伤者及家属错失最佳救治时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这一现象反映出急救保障机制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流程壁垒。
针对上述痛点,北京市交管部门创新救助模式,将政策告知纳入事故办案标准流程,实现救助基金政策对全市伤人交通事故百分之百覆盖。
新机制运行流程为: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伤员或医院第一时间将情况同步至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直接向医院开具垫付通知书,无需伤员提前申请或垫付费用。
伤员救治完成后,费用优先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承担,若无人支付则由医院申请基金垫付,基金管理机构随后启动对责任方的追偿程序。
据了解,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的社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
该基金救助范围涵盖三种情形: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这一制度设计为构建"先救治后付费"机制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为确保新机制高效运转,北京市交管部门联合市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六项联动工作机制,包括联席会商、信息报送、救援救治、现场处置、交互培训、创新发展等内容,形成完整的"警医联动"工作体系。
去年6月,通州交通支队率先与4家三甲医院推出"警医联动"系统,打造伤后"黄金1小时"抢救通道,为全市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
目前,北京市交管部门已与全市69家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突出的医院签订公安交管、区卫健、医疗机构、救助基金四方协议,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双通道机制。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处负责人表示,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这一机制的推行,不仅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标志着城市应急救治体系向精细化、人性化方向迈进。
通过制度创新打破部门壁垒,将救助关口前移至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最大限度保障了伤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交通事故救治的价值取向,检验的是一座城市对生命的尊重与对风险的治理能力。
以制度托底、以流程提速、以协同增效,让伤者在最紧要的时间获得及时救治,是公共服务向精细化、可感知迈进的重要一步。
期待这一机制在更大范围内成熟定型,既守住生命救治的底线,也推动交通治理与社会保障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