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琴律师:“梅姨”案再起波澜

王玉琴律师在网上发布了一篇文章,用通俗的话给大家详细解释了“梅姨”案。3人指的是当年拐卖链条中的主要成员,9名则是通过“梅姨”手间接贩卖的儿童数量。文章开篇提到,谢某(即梅姨)近期被公安机关抓获。很多人都在猜测,与谢某同案的张维平被判了死刑并执行完毕,那这次谢某又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有没有可能也被判死刑呢? 文章指出,虽然张维平已经去世,但是他生前对和谢某合作的全过程进行了稳定供述。而且这次谢某本人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警方只要顺着线索找到当年的买家、中间人和接头人,把时间、地点、人物和流程都对上,就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一来,谢某的犯罪事实就能够查清。 有人会问:没动手拐孩子,算不算同罪?算不算主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不仅包括拐、偷孩子,还包括接送、中转、贩卖等环节。只要参与其中一项,就属于拐卖儿童罪。谢某在这个案件中主要负责对接买家、中转孩子和从中抽成。虽然她没有亲手抱走孩子,但是她在这个链条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文章还提到,上游偷孩子和下游卖孩子的危害程度是一样的。所以哪怕她分到的钱不算最多,她也不能被当作从犯轻判,完全可以认定为是主犯。这次的案件里还查实经过“梅姨”之手完成贩卖的儿童就有9名。 刑法规定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话,刑期就是十年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直接判死刑。再加上这次涉案人数多、年纪小、社会影响极差等因素综合来看,“梅姨”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当然最后怎么判还得看完整案卷、证据细节、认罪态度以及其他从轻情节等情况,法院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慎裁判。文章还顺带提到了连锁影响:当年一起涉案、现在还在服刑的几名被告人如果顺着查“梅姨”的线索又翻出新的漏罪的话程序上还需要重新开庭叠加量刑。 王玉琴律师在文章最后强调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环作恶的人。她也一直在守护孩子和家庭团圆。遇到类似问题需要咨询的话可以找她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