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发布安全警示 要求强化船舶恶劣天气防范能力

当前正值季风多发期,我国沿海水域连续出现大风大雾天气,对海上交通构成严峻挑战。海事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部分船舶特别是中小型运输船、施工作业辅助船等存三大安全隐患:一是抗风浪设计标准偏低,二是船员应急处置经验不足,三是岸基支持体系响应滞后。今年1至4月全国共发生走锚险情17起,同比上升21%,暴露出航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业内专家分析,船舶走锚风险加剧与三上因素密切对应的。首先,近年来水上施工项目密集增加,大量非自航工程船长期锚泊作业;其次,部分航运公司为降低成本缩减安全投入,动态监控设备老化现象突出;再次,区域性气象预报精度有待提升,导致船舶难以及时调整避风策略。此类隐患渤海湾、琼州海峡等交通繁忙水域尤为显著,一旦发生连锁碰撞事故可能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针对此态势,海事部门构建"预防—监控—处置"全链条防控体系。在预防环节,要求各航运企业建立"一船一策"防走锚方案,重点核查锚机、缆绳等关键设备状态;监控层面推行电子围栏技术,对珠江口、舟山群岛等26个重点锚地实施24小时可视化监管;应急处置上则创新"三级救援圈"模式,协调专业救助船、直升机及周边商船形成联动网络。需要指出,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已明确企业未履行防走锚责任的处罚标准,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从国际经验看,日本通过立法强制10万吨以上油轮配备双锚系统,欧洲则建立商船互助救援机制。我国正在推进的智能航运系统建设有望实现重大突破——预计2025年前将完成全国AIS基站升级改造,届时船舶定位精度可提升至亚米级。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专家建议,应加快制定《船舶抗风等级评定规范》,建立不同船型的安全阈值数据库。

海上安全没有“经验主义”的侥幸空间。越是在风高浪急、能见度降低的时刻,越考验风险意识、专业判断和协同能力。以警示通报为契机——把隐患当事故来对待——把预案当实战来准备,把责任链条压紧压实,才能在恶劣天气来临前把风险挡在海上、控在源头,以更可靠的治理能力守护航运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