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呢,黑龙江省的人大常委会开了个会,把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给通过了。这个《条例》从5月1日开始施行,还有一个消息是,刘丽娜、郭喆、杨小南还有周晓柠这些编辑和领导们都参与了这个事儿。 这个《条例》给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带来了很多好处呢。它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条例》特别提出,每年3月5日所在的那个周,就是黑龙江省的志愿服务周,号召大家都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它还规定,贡献特别突出的志愿者、志愿组织和工作者可以获得表彰奖励。 这次修订的《条例》也提到了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还有社会组织也可以给志愿服务提供资源支持。 而且,现在志愿者们还要注意一下啦,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的时候可能会把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哦。《条例》里还提到了建立健全激励嘉许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另外呢,《条例》还规定有良好记录的志愿者优先获得权益,同时要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注册、记录、证明和激励一网通办。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支持志愿者用志愿服务时长换取一些服务了呢!这对那些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的人来说真是一个大福利! 而且啊,这次修订还加了一章叫监督管理呢!对于那些私分挪用资金物资或者收取报酬的行为就要依法查处啦! 总之呢,《条例》通过系统完善制度设计来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鼓励大家多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