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证监会联手发布了《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在建设规范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意见》首次明确要培养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还有数据商,并且给它们分别定下了具体的功能和发展路子。《意见》还给企业指明了方向,比如鼓励搞多样化的流通交易模式,支持大家用数据去换数据、换订单、换服务、换模型或者换场景。 这三类机构分工明确,比如数据交易所(中心)得把基础工作做好,比如定规则、管合规、做信用评价;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就专注在特定领域或者行业搞深度服务;数据商则负责开发新产品和服务,把数据资源变成标准的产品。大家互相配合,一起构成了一个多层级的数据流通生态。 《意见》还特地把培育这三类机构跟国家的“人工智能+”行动给结合起来,支持机构跟人工智能企业一起合作,提供数据治理、模型训练这些全链条的服务。业内专家觉得这招很管用,能把数据从死东西变成活生产要素。 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竞争很激烈,数据成了关键资源。这次我国出台的政策不仅能提高数据利用效率,还是我们在新发展格局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一招。通过制度创新把数据流通的堵点打通,肯定能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这些行业带来更多好处。 《意见》的出台是我国深化数据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明确要培育这三类机构,就是要把数据市场从有到优提升起来,为咱们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以后随着生态越来越好,数据肯定会在各行各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帮咱们数字经济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