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山区有个保安,两年没休过年假了,结果拿到了5517元补偿金。这事儿挺让人意外的,这个员工其实在这个公司干了近14年,加起来该有10天年假。可是这两年他连休假都没休过。 这位保安叫侯某,他是在2012年4月进的物业公司。那时候他负责业主信息采集和物业费登记,工资3000元。后来因为熟悉数据采集,公司就把他安排到新小区去干业主建档和数据采集了,工资涨到了4000元。 等到2019年3月,物业公司又承包了停车场,把他派过去当保安,工资没变。到了2020年7月,物业公司注销了,但公司不想让侯某走,就和他签了五年的合同。这时候停车场装了电子收费系统,侯某每天就是看守监控。 2025年1月公司告诉他停车场要到期了,不能再留他了。本来让他回家待岗给最低生活保障的工资呢,他不同意。到了6月27日公司直接通知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了。还说要给5个月工资当补偿金,总共2万元。 但侯某觉得不对劲儿。他觉得自己在合同到期前就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被公司拒绝了。另外公司还没按他连续工龄算补偿金呢。再加上三年没安排他休年假,所以他找律师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最近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子了。结果出来后发现他的工作年限应该算13.5年。关于年假这事儿吧,他累计工作10年不到20年呢每年应该休10天带薪年假。2024年和2025年(半年算)共15天没休过的年假公司得赔工资差额5517.24元(4000元÷21.75天×15天×200%)。 2026年2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下来了:物业公司要给侯某54000元补偿金还有5517.24元未休年假工资差额。律师也说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话就得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了。马上就要春节了提醒用人单位们合理安排职工们的年假吧如果真的没法安排也得出个书面证明然后次年度再安排上要不然职工是有权要求支付相应工资差额的。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更多法律问题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哦我律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随时欢迎点击二维码进行法律咨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