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治理人工智能等新型犯罪

人工智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这种科技确实给很多行业带来了益处,但同时也让治理和司法工作遇到了新的问题。最近的一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门讨论了这个话题,指出利用人工智能犯罪是当前司法审判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这些新的犯罪行为有很多特点:它们往往利用技术手段来掩饰自己,作案链条可能更分散、更隐蔽,而且犯罪手段更新换代得很快。侦查取证、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犯罪行为人还常常利用技术壁垒,抱着侥幸心理,主观恶意也更强。 这给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判工作要把“社会危害性”作为核心标准来综合考量。法官们不仅要精通法律,还需要了解新技术和新业态,确保判决经得起法律和技术的双重检验。会议特别提到了两种值得警惕的犯罪组织形式:一种是专业化、链条化的“高科技”团伙;另一种是通过网络临时勾连、松散结伙实施的犯罪。针对这些问题,会议强调必须依法从严打击。 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型犯罪挑战,光靠刑事打击是不够的,需要系统观念和协同治理。会议提出要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的衔接机制,防止漏洞出现。还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和前端防范。司法机关要与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主管单位以及技术企业形成合力,构建全链条、综合性治理格局。 这次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展示了人民法院主动适应数字化发展大势、维护法治权威与社会稳定的决心。依法从严治理人工智能等新型犯罪是应对风险挑战、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未来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复合型司法队伍、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效能,为在数字时代筑牢司法屏障、确保技术更好造福于民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