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生态环境分局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免罚审议 以公开透明推进柔性执法

在环境监管领域,如何平衡执法刚性与服务柔性始终是道治理难题。

2025年10月23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发现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指定区域进行喷漆作业的违规行为。

经查实,涉事员工仅为临时补漆,总喷漆量不足2公斤,且企业当天即完成车间密闭改造,将喷漆作业全部转入合规区域。

这一案件暴露出部分中小企业环保意识薄弱、管理存在疏漏的共性问题,但同时也反映出"小过失即时纠"的整改可能性。

传统执法模式下,此类案件往往直接触发行政处罚程序。

庄河分局此次突破常规操作,主动邀请5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案件审议。

在专题讨论会上,执法人员详细陈述了违法事实认定依据、企业整改措施及《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适用条款。

监督员团队从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企业整改实效性、行业影响度等维度展开质询,最终形成"不予处罚但持续督导"的共识意见。

这一创新举措背后,是辽宁省"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政策导向与基层实践的结合。

2025年以来,该省相继出台12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庄河分局负责人表示,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既能防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又能通过透明化程序增强企业认同感。

数据显示,试点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达100%,较传统处罚模式提升23个百分点。

法律专家指出,这种"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监管模式具有多重积极效应:一方面降低企业因轻微过失导致的经营成本,维护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通过社会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形成"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指导"的良性循环。

目前,庄河已将该模式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下一步计划扩大监督员代表范围,增设行业协会、法律顾问等专业席位。

生态环保执法与营商环境优化本不是对立的关系,关键在于如何找到科学合理的平衡点。

庄河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案件审议的做法,既坚守了生态保护的底线,又展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体现了"严管厚爱"的执法哲学。

这种以透明、民主、科学的方式开展执法工作的探索,值得在更广范围推广,有助于推动生态环保执法向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有温度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