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法院审结大额预付式美发消费纠纷,明确服务合同解除与退款责任边界

一、案件基本情况与争议焦点 浙江嵊泗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这起预付式消费纠纷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问题。自2024年12月起,消费者刘女士尚可美发店陆续充值11.5万元,用于购买头皮护理、养生保健等服务及产品。2025年5月,刘女士因对服务效果不满意,要求美发店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双方协商无果,刘女士诉至法院。 诉讼中,刘女士主张美发店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全额退款。美发店则辩称,其提供的产品名称中并无"灭菌""消炎""生发"等承诺,不存在虚假宣传,且消费记录注明"不退不换",拒绝解除合同。双方在合同性质、经营者责任、消费者权益各上存重大分歧。 二、法院认定与判决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持续的充值、接受服务的行为已构成事实上服务合同关系。关键在于,生活美容服务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当消费者明确拒绝继续接受服务时,合同已不具备强制履行的基础,合同目的亦无法实现,因此应予以解除。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刘女士主张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美发店曾对效果作出过明确承诺。既然刘女士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个认定说明了法律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权益的平衡保护。 在计算退款金额时,法院查明双方均认可刘女士已使用了赠送的烫发、染发、头皮护理及特定护理疗程各1次,并实际消费6次头皮护理。法院根据已使用服务占总充值项目的比例进行折算,综合考量充值总额、违约情节等因素,最终酌定美发店应退还8万元,扣除3.5万元作为已使用服务的价值补偿和违约损失赔偿。一审判决后,美发店负责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生活美容服务的法律特征 法官在说法中明确指出,生活美容服务通常运用化妆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手段,进行皮肤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保健性、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消费者支付的费用是购买"产品+服务"的综合体验,而非单纯的商品交付或所有权转移。 这一特征决定了此类消费合同具有鲜明的人身属性。与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不同,生活美容服务合同涉及消费者的个人体验和信任关系,一旦消费者明确拒绝继续接受服务,强行履行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这是本案的重要法律基础。 四、消费者权益与责任的辩证关系 本案的深层意义在于,它澄清了一个常见的认识误区: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并非绝对弱势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的判决表明,消费者有权因服务不满意而要求解除合同,但这种解除必须建立在充分证据基础之上,而非仅凭主观感受。 同时,消费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而非经营者违法违规,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不是惩罚性的,而是补偿性的,用以弥补经营者因消费者违约而蒙受的合理损失。这样的规则设计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五、预付式消费的风险防范建议 针对预付式消费频繁引发纠纷的现象,法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消费者进行大额预付式消费前应理性评估、谨慎选择,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标准、期限及退款规则,并妥善保存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消费风险,为日后可能的纠纷解决奠定基础。 经营者上,则应诚信宣传,规范经营,避免通过模糊承诺或夸大效果来诱导消费。完善的服务体系、透明的消费规则、真实的宣传内容,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长期经营的基础。

本案是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典型案例,既为消费者理性维权划出边界,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树立标尺;在服务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如何构建更完善的预付费监管体系,平衡商业创新与权益保护,仍需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联合推进。这起案件的裁判要旨,或将成为完善对应的立法的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