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出台投诉举报新规 严厉规制恶意索赔行为维护营商环境

问题——投诉举报制度被滥用与平台投诉“管不住、追不回”并存;近年来,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促使经营者守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制度被滥用的现象有所增加:少数人以“打假维权”为名、以牟利为目的频繁投诉举报,甚至通过夹带、掉包、伪造证据等违法手段敲诈勒索、骗取赔偿,持续干扰正常经营。另一端,电商领域投诉量大、链条长、主体多,一些网店主体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平台核验与协助处置不足,纠纷发生后易出现“找不到人、定不准地、落不实责”的困局,削弱消费维权效果,也影响监管公信力。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环节薄弱,制度被钻空子。一方面,部分不法分子将投诉举报当作“低成本、高收益”的套利手段,利用商家怕麻烦、担心评价受影响、顾虑频繁检查等心理,推动“以诉促赔”“以举报促和解”。另一方面,线上交易跨地域特征明显,经营者的实际经营地、仓储地、注册地、发货地可能分散,既增加线索核查难度,也容易引发管辖争议;再加上一些经营者与平台信息公示、身份核验、交易留痕、纠纷调处等环节基础薄弱,导致调查取证成本上升、处置周期拉长,客观上给恶意投诉举报留下操作空间。 影响——既破坏营商环境,也挤占公共资源,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恶意索赔和虚假举报扰乱公平竞争,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决策,抬升合规与沟通成本,使部分商家陷入“应对投诉—耗费精力—影响经营”的循环。同时,大量低质、重复、恶意线索涌入,挤占行政与公共服务资源,降低真实投诉的处置效率,出现“真问题处理慢、假问题耗时多”。从长远看,若投诉举报机制被异化为牟利工具,会削弱公众对维权渠道的信任,影响社会治理效能。 对策——明确权利边界、统一管辖依据,提升处置质效。此次修订的办法围绕两项痛点作出回应:其一,强化投诉举报的正当行使要求,明确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人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及相应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明确不予受理。这既有助于提升线索质量、减少无效重复工作,也通过清晰的受理门槛与核验机制,压缩恶意索赔的操作空间,引导投诉举报回归公共监督与理性维权。其二,继续细化平台内经营者投诉的管辖规则,以“公示的地址”替代以往实践中较难认定的“实际经营地”,为消费者选择投诉渠道、监管部门确定管辖提供统一明确的判断标准;对未公示或公示地址不实的,明确由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平台在身份核验、信息公示、协助处理争议诸上承担更清晰责任,有助于在线上跨地域、跨主体交易场景中形成可追溯、可落地的治理闭环。 前景——制度完善将推动“精准受理、有效处置、源头治理”,仍需多方协同落实。随着新规落地,投诉举报处理将更强调事实依据、身份真实与程序规范,有望实现恶意线索前端过滤、真实诉求加速办理,提升监管效率与社会满意度。同时,平台治理也将更多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规范”,推动平台加强主体信息核验,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完整,完善交易留痕与纠纷调处机制。下一阶段,关键在于细化配套操作标准与执法尺度,提升基层受理核验与取证能力;加强对典型违法行为的依法惩处与案例发布,形成可感知的警示效应;同时畅通消费者合理维权渠道,避免“一刀切”影响正当投诉,让制度既有约束也有保障。

此次法规修订反映了维护市场秩序的治理导向,也回应了各方对规则清晰、权责明确的期待;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需要法治约束与诚信建设同步推进。让市场主体在规则框架内各尽其责、各得其所,才能更好释放经济活力与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