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东以专业精神和责任感展现新时代律师形象,助力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

多重身份的统一指向 当众多社会职务集于一身时,外界往往将其归结为个人能力强。但了解韦东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从容与坚定源于内心的使命自觉。"生逢盛世,就要奋发有为"不仅是她的口头禅,更是贯穿其工作始终的行动准则。这种一致性正是她能够不同角色中保持高效能的根本原因。 在新联会的组织建设中,韦东展现了这种使命感的具体体现。市新联会成立初期面临场地缺乏、经费困难、经验不足的多重困境。她没有等待条件完善,而是主动腾出自家房屋作为办公点,缴纳特别会费支持组织运转。这种"先让组织活下来,再让会员活得好"的实践哲学,说明了她对组织建设的深刻理解。 制度先行的组织实践 半年内,韦东牵头制定了会长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四项基础文件,为新联会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制度基础。同时,她逐一登门拜访会员单位,将政策送到门口,把诉求记在纸上,让"组织就在身边"的温暖成为会员的切身感受。 在此基础上,她组织开展了二十余场活动,涵盖迎春联欢、烈士纪念馆瞻仰、环卫工人慰问等多个上。其中,"新力量心作为"心理服务团在六安战疫中火线成立,被媒体誉为"最暖志愿队",充分体现了新联会作为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 韦东对自己的要求同样严格。她为自己设定了三条铁律:带头学讲话、带头讲政治、带头讲奉献。在她看来,会员看的是会长的实际行动,而非言辞承诺。因此,"先学一步、先干一程"成了她的日常节奏,无论是党史学习教育、条例贯彻还是政策宣讲,她总是第一个报名、第一个到场、最后一个离开。 人大代表的履职担当 作为人大代表,韦东自2011年当选以来,提交的议案建议数量多、质量高。她的独特之处在于"既敢说,更会补"——不仅提出问题,更深入调研提供解决方案。她关注司法考核、律师取证难、基层治理短板等专业领域问题,也聚焦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退出等民生重点。 2016年,她提交的《关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件;2017年,《关于贫困人口精准退出的建议》被评为优秀建议。这些建议的采纳,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该国家重大战略的有效推进。 2020年安徽自贸区挂牌后,韦东第一时间联合多位代表提交了《制定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议案。她从管理体制、综合监管、法治环境三大板块提出了十八条具体建议,全部被吸收进省政府工作报告。这次建议的采纳,标志着律师群体在自贸区建设中的声音首次被制度化纳入,为"试验田"的法治化运作提供了专业支撑。 法庭上的人文关怀 韦东的律师执业生涯充满了人文情怀。2010年的阜阳高中篮球场斗殴案中,主犯陈某品学兼优却因聚众斗殴罪被刑拘,面临三年实刑。韦东接手后,多次走访学校和社区,调取监控、谈话证人,最终形成了"轻微犯罪加教育矫治"的辩护思路,被法院采纳。陈某免予刑事处罚,人生轨迹因此改变。这个案例充分说明,法律的终极目的不仅是惩罚,更是教化和救赎。 2017年颍州区棚户区改造中,杨某2006年自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面对群众的情绪激动,韦东没有简单地强调法律条款,而是用《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本地征迁办法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释法明理。最终,杨某主动撤诉并配合拆除违建,城市更新因此提速,群众利益也得到保障。这体现了法律人应有的温度和智慧。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更多像韦东这样的实践者。他们以专业为根基——以担当为己任——将法治精神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既着眼宏观政策又扎根基层民生的履职方式,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