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可可托海频发雪豹伤人毁畜事件 亟需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

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报,可可托海镇塔拉特村区域接连发生两起雪豹致害事件;1月28日,一只雪豹闯入牧民羊圈,咬死35只羊、咬伤5只,经初步判断与此前袭击滑雪游客的为同一只个体。目前该雪豹已被专业人员捕获并转运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计划待气候条件适宜后经科学评估放归自然。受伤游客面部受创,经及时救治后伤情稳定。 这起事件将野生动物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推至公众视野。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新疆地方实施办法,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补偿,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并鼓励推广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从制度建设层面观察,新疆多地已探索建立系统化的风险分担机制。202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率先出台试行方案,构建起"政府补贴投保300万元撬动保险公司理赔2000万元"的杠杆模式。202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印发实施方案,继续完善风险补偿体系。事发地富蕴县去年9月已完成首批补偿保险理赔,15名牧民获得4万余元补偿金,显示该机制已初步发挥作用。 然而,制度落地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一上,野生动物种群恢复与人类活动空间扩展形成客观矛盾,特别是生态旅游热度攀升的背景下,游客与野生动物的接触概率显著增加。另一上,补偿标准、理赔流程、责任认定等环节尚需进一步细化,以确保受害者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针对防范风险,有关部门给出具体指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查部门建议,牧民应加固圈舍设施,在周边安装感应探照灯、声光驱避装置,配备佩戴防护项圈的牧羊犬,必要时运用无人机开展巡护。发现野生动物靠近时,应立即联系林草、野生动物保护等专业部门处置,切勿擅自采取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行动。 对于户外活动人员,执法部门强调"不惊扰、不挑衅、慢撤离"原则。远距离发现野生动物时应缓慢绕行,近距离偶遇时可举起衣物扩大轮廓,通过低沉声响传递非猎物信号。出行宜结伴而行,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黎明与黄昏时段,佩戴熊铃等发声装备,发现动物活动痕迹应立即撤离。 有一点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必要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为公众在极端情况下的自卫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前提是必须处于真实的紧急危险之中。 执法部门特别提醒,严禁随意投喂野生动物。此类行为不仅可能引发攻击风险,更会削弱野生动物的自然觅食能力,破坏其生存技能。部分地区已将违规投喂行为纳入处罚范畴,表明了保护理念从单纯关注种群数量向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转变。

野生动物致害事件看似偶然,背后是生态向好与人类活动扩展叠加后的新课题。依法保护与有效补偿并不对立,关键在于以更完善的规则、更灵敏的预警、更专业的处置和更可及的保险补偿,把风险关口前移、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推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共识,才能让人与野生动物在同一片山林雪原中实现更稳定的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