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政许可被撤销,折射演出市场“入口把关”与网络乱象外溢 襄城区政府网站信息显示,襄城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明确对北京艺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获批的某场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撤销。
公告指出,撤销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以及湖北省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下发的工作指示要求;撤销理由为该场次参演艺人“那艺娜”(本名翟革英)被认定为劣迹艺人,不得以演艺人员身份参与营业性演出。
相关话题随即登上网络平台热搜,引发社会关注。
原因:个体失范与机构审核不足叠加,虚假“人设—流量—变现”链条推高风险 梳理公开信息可见,涉事人员早年以短视频内容走红,后又因网络歌曲形成传播效应,具备一定流量号召力。
与此同时,其曾以所谓“海外身份”“爱国叙事”等进行包装,在直播带货中宣称销售“国外特产”,后被曝光商品来源与宣传不符,引发对误导性营销、消费欺诈的质疑;其“仿冒虚假人设”等问题也曾被权威媒体点名批评,账号被平台处置。
网络空间的失范行为一旦进入线下演出领域,便会与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市场秩序与社会价值导向发生直接关联。
从审批与经营环节看,营业性演出涉及公众聚集与公共利益,依法合规是底线要求。
此次行政许可撤销,反映出在演出项目申报、参演人员合规审查、舆情与风险评估等方面,仍存在被流量裹挟、对“劣迹”风险识别不足等问题。
个别机构若只看热度、不看底线,容易将网络争议人物包装为线下卖点,最终导致项目中止、资源浪费和社会影响扩散。
影响:依法纠偏释放信号,推动行业从“追流量”转向“重质量、守底线” 其一,行政机关依法依规撤销许可,有助于维护许可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向市场主体明确传递“红线不可触碰”的监管态度,形成必要震慑。
其二,对演出主办方、经纪机构与场馆运营方而言,项目被撤销不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引发合同履约、票务处置、消费者权益保障等连锁问题,倒逼各方完善合规体系。
其三,从行业层面看,演出市场近年来复苏较快,供给多元、主体增多,在“流量艺人”“网红转型”等现象下,更需要以规则明确边界,防止以争议换关注、以噱头替内容,损害演出行业整体形象。
其四,对社会层面而言,公众期待更健康的网络生态与更可信的文娱产品供给,治理“虚假人设”“误导营销”具有现实必要性。
对策:压实主体责任与部门协同,形成“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闭环 一是强化申报端审查。
对营业性演出申请,应完善参演人员信息核验、失信与违规信息比对、舆情风险研判等流程,提升对涉劣迹、涉违法违规营销等风险的识别能力。
对存在重大争议或风险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从严把关,避免“带病审批”。
二是压实主办方与经纪机构主体责任。
主办单位应建立参演人员合规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依法依规选择合作对象,明确合同中关于合规与道德风险的条款,防止将社会争议转化为商业噱头。
经纪与承办机构要将“内容质量、社会效益”置于流量之前,避免以不实宣传误导公众。
三是加强跨部门协同与平台联动。
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可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典型案例通报等方面形成合力,打通线上线下监管链条。
网络平台应持续完善对虚假营销、身份造假、误导性宣传的治理机制,强化对直播带货等领域的合规管理,并与线下演出审批形成必要的风险提示联动。
四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对因许可撤销导致的退票、赔付与信息告知,应明确程序与时限,督促主办方依法依约处理,降低对消费者的影响,维护市场秩序与公众信任。
前景:以法治化、规范化引导文娱市场健康发展 可以预见,随着公众对文娱产品品质与价值导向要求提升,演出行业将更加重视合法合规与社会效益。
监管层面也将更注重全过程治理:既对线下演出“入口”严格把关,也对线上引流、带货营销等环节加强规范。
对行业而言,依靠虚假包装和短期热度难以形成可持续竞争力,回归内容生产、诚信经营与专业能力,才是长期发展之道。
网络文化的繁荣需要诚信和规范作为基础。
从虚假人设到消费欺诈,再到被依法处理,这一案例警示我们,任何试图通过欺骗获取利益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代价。
文化主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和严格处理,体现了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这也提醒广大网络从业者,只有坚守诚信底线、遵守行业规范,才能在网络文化的发展中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平台的自律、监管部门的执法和用户的理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