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多国立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 专家呼吁构建科学数字治理体系

问题——未成年人“触网早、用网深”,社交媒体风险外溢 随着移动终端普及,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日益常态化,但由此带来的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危险行为模仿、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频发。部分平台内容以强刺激、碎片化、情绪化传播为特征,叠加群体互动效应,容易诱发跟风与极端化表达。一些“挑战类”内容、病态社交圈层未成年人群体中扩散,更暴露出内容治理与监护引导的双重短板。 原因——治理难点叠加:算法驱动、监管边界与家庭陪伴不足 多国密集讨论“社交媒体禁令”,与三上因素有关:一是平台以注意力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容易通过推荐算法放大争议性、刺激性内容,未成年人更易被持续“投喂”;二是平台生态复杂、产品形态快速迭代,部分新应用游走于“社交媒体”界定边缘,客观上增加执法识别和取证难度;三是一些家庭对孩子的线上行为了解不足,沟通与陪伴缺位,导致未成年人遇到骚扰、诱导或不良信息时缺乏求助渠道与判断能力。 影响——“一禁了之”有助于划出红线,但也可能带来新变量 在世界政府峰会期间,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宣布将推动立法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并拟明确平台法律责任,对未及时删除违法内容、算法扩散有害信息等情形追责。此前,澳大利亚已通过立法并将于2025年12月10日起对16岁以下人群实施社交媒体使用限制,成为首个以立法方式落地年龄门槛的国家;英国、法国、丹麦等国亦在研究或推出有关举措。 从积极面看,设定年龄限制有利于形成清晰的制度边界,倒逼平台加强实名验证、分龄服务、内容审核与风险处置,减少“未成年人被动暴露”。但从现实操作看,禁令也可能产生替代效应:部分青少年转向监管更弱平台或“半社交化”应用,风险更隐蔽;同时,社交媒体在学习交流、兴趣拓展、公共表达等也具有工具属性,过度简单化的限制可能压缩其合理使用空间,甚至激发逆反心理,增加家庭冲突与隐蔽使用。 对策——法治、平台、学校、家庭多线协同,重点补齐“能力建设” 多国实践表明,单靠禁令难以包打天下,更有效的路径是“底线监管+分级供给+能力培养”并举。 其一,强化平台主体责任与可追溯治理。对违法和有害信息处置、未成年人模式设置、消费管理与诱导性设计等建立更明确的责任清单与处罚机制,推动算法推荐透明化、可解释与可纠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沉迷式诱导”。同时提升年龄验证的有效性,避免形式化。 其二,完善分龄保护和精细化服务。面向不同年龄段设置差异化功能权限、内容分级与互动限制,建立更便捷的举报、屏蔽、求助与家长联动机制,降低未成年人遭遇网络暴力、陌生人骚扰、诈骗诱导的概率。 其三,强化学校媒介素养教育与心理健康支持。将网络安全、信息辨别、隐私保护、网络礼仪与反欺凌教育融入课程与活动,提升学生对“被引导、被操控、被围观”的风险认知,畅通校内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通道。 其四,压实家庭监护“第一责任”。相较外部管控,家庭的持续陪伴与沟通更具稳定性。家长可与孩子共同约定用网时长、内容边界与行为底线,鼓励孩子遇到骚扰与不良信息及时求助;更要以身作则,减少无节制刷屏,以可讨论、可商量的方式建立信任,而非简单以“禁止”替代“教育”。 前景——从“限用”走向“善用”,以综合治理守护数字时代的成长 我国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已持续推进制度建设。2021年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中,专设网络保护条款,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从制度层面明确平台责任。面向未来,随着技术迭代与跨境平台治理议题升温,未成年人保护将更强调系统化、常态化:既要守住底线、压实责任,也要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可成长的数字空间,让“不会用、不敢用”转向“会用、善用”。

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需要法律规范、技术保障和教育引导相结合;与其简单禁止上网,不如教会孩子如何安全理性地使用网络工具。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的数字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