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崤函说法栏目里有个挺典型的案子,是湖滨区法院判的。主角是邵某和薛某,这俩人平时关系不错,还是朋友呢。有一天薛某手头紧,找邵某借钱,说想让邵某帮忙刷一下信用卡。薛某把二维码截图发过来,邵某扫码刷了卡,就给了他13.3万元。后来薛某还了1.7万元,剩下的钱就一直拖着没给。邵某催了好几次也没要回来,这才把薛某告上了法庭。湖滨区法院是这么看的,觉得邵某通过刷信用卡借钱给薛某,这相当于套取银行的钱再转贷出去,这种借贷关系是不合法的。不过法院也说了,就算借贷关系无效了,薛某拿了人家的钱还是得还回来。根据证据显示,薛某已经还了1.7万元了,剩下的11.6万元还没给呢。邵某现在要求把这11.6万元要回来是合理的,法院也就支持了这个请求。 法官解释说啊,通过刷信用卡的方式借钱这事儿不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里有一条说,套取银行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信用卡本来就是银行给持卡人用来购物或消费的凭证,不能用来当现金借给别人用。而且信用卡里的额度在消费之前都属于银行的钱,不是持卡人自己的财产。这次案子里邵某用信用卡借给薛某钱,就属于套取银行贷款转贷,所以借贷关系无效。 虽然借贷关系不成立了,但拿了人家的东西还是得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取得的财产要返还回去。这次案子里虽然双方是违规操作了,但钱还是得还的。所以法院判决薛某要把剩下的11.6万元还给邵某。 法官还提醒大家呢,信用卡是银行给持卡人透支消费用的凭证。拿信用卡去套现借给别人这种行为违反了金融管理的规矩,持卡人还是得自己还信用卡的钱。借款人能不能还钱的风险全得由持卡人自己担着。要是情节严重了,还可能构成犯罪要坐牢呢。朋友之间借钱本来是好事儿嘛。不管是用花呗、借呗还是白条这些网络平台套现金出来借给朋友,都属于违规操作了。民间借贷合同要是这样签下来就不生效了。这种“帮忙”不仅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还可能面临钱要不回来、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这种双重损失。 所以大家在借钱的时候一定要用自己的合法收入或者自有资金来借啊。最好写个书面协议清楚利息和还款时间这些事儿。这样既能保护自己又能避免麻烦。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也要核实一下对方的钱是哪来的呢,看清楚用途和利息合不合法别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