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54万余元的加工费纠纷,原本可能升级为企业间的对立冲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通过妥善处理,将风险化解早期,也为司法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具体案例。纠纷源于合作中的信任受损。当地一家彩印公司长期为某药业公司代工包装纸箱,双方一直保持合作。但随着加工费结算出现问题,关系逐渐紧张。54万余元欠款长期未清,彩印公司遂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药业公司先支付15万元,剩余39万元分期付清。然而协议未能如期履行,彩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东昌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处置方式上作出选择:没有直接采取查封设备、扣押原材料等可能影响生产的措施。法官调查发现,药业公司正处于生产经营的关键期,如贸然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停产停工,不仅企业自身承压,还可能影响上下游正常运转。基于这个判断,法院在依法保障债权的同时,尽量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过度冲击。 依托东昌区法院制定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善意执行工作指引》,执行法官主动与药业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一上明确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了解企业实际困难。药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资金主要用于备货和支付工资,短期内难以一次性筹齐欠款。法官在强调底线的同时提出可行路径:“企业困难可以理解,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这是底线。我们一起想办法,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尽量减轻企业负担。” 这种沟通和执行思路,表明了从“只看结果”到“兼顾效果”的转变:既不放松依法执行的要求,也通过更可操作的方式促成履行,引导企业在守法前提下解决现实问题。 结果证明,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药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筹措资金解决欠款。随后,企业积极筹资,一次性付清剩余39万元,案件顺利执结,两家企业也得以恢复正常合作。 这一案件的意义不止于解决一笔欠款,更体现了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执行理念:善意执行不是降低标准,而是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基础上,选择更有利于问题解决和企业稳定运行的方式。通过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推动企业主动履行义务,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与产业链运行的稳定。
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涉企纠纷的处理不应止于“结案”,更在于让规则可执行、让预期更稳定。在坚持依法执行底线的同时,以文明善意的方式促成主动履行,既能更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也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冲击,让守法经营者在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稳步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